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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脱贫领办发〔2018〕19号 清水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天津市及天津市河北区二〇一八年度 东西协作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按照《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天津帮扶资金计划的通知》(甘脱贫领办发〔2018〕14号)精神,安排我县天津市帮扶资金176万元,天津市河北区2018年对口帮扶财政资金400万元,共计576万元已拨付到县。根据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和清水县人民政府签订的2018年对口帮扶计划,河北区400万元用于新城乡大陆村提升改造195万元、黄门镇薛堡村提升改造105万元、王河镇林沟流域5000亩帮扶示范园管理100万元;天津市帮扶资金176万元用于山门镇7个深度贫困村到户项目(项目计划详见后附表)。现将项目计划予以下达,请抓好贯彻落实。 各有关乡镇、部门接通知后,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清水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及县级报账制操作规程》的规定,管好用好帮扶资金。 新城乡、黄门镇、山门镇、王河镇要对项目计划在乡镇公示栏和项目村进行公示。工程类项目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规划设计,再依据规划设计进行招投标,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执行,绝不能随意改变项目建设标准、内容、规模和建设地点,保证补助资金足额、及时用于扶贫项目,绝不允许出现挤占、滞留和挪用等违规现象发生。新城乡、黄门镇、山门镇、王河镇、县果业局要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报账资料,在项目实施完工并通过检查验收后,按照报账制要求及时向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申请报账。要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将工程监理、督查检查、群众监督贯穿在项目实施始终,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程序执行,强化扶贫项目监管责任,提升项目实施质量。 帮扶资金项目由县扶贫办主管,新城乡大陆村提升改造项目由新城乡负责实施,黄门镇薛堡村提升改造项目由黄门镇负责实施,山门镇5个深度贫困村到户项目由山门镇负责组织实施,王河镇林沟流域5000亩帮扶示范园管理项目由县果业局和王河镇负责实施。县扶贫办要切实发挥项目主管部门的作用,牵好头,抓好组织协调,加大监督力度,确保项目按程序规范实施。县财政局、审计局要同县扶贫办紧密配合,加强对对口帮扶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审计,共同管好天津市河北区帮扶资金,保证资金安全使用,充分发挥扶贫效益。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同项目乡镇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真正担负起项目规划、实施、检查、验收、报账等方面的工作责任。新城乡、黄门镇、山门镇、王河镇要全力配合,组织乡村干部、贫困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项目实施单位一道抓好项目实施各项工作,保证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各项目实施单位和乡镇要抢时间、抓质量、赶进度,确保2018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报账兑付资金。 附件:天津市及天津市河北区2018年度东西协作项目计划表 清水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