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清水县住建局关于清水县农村生活垃圾焚烧站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27日 00:00   来源:    预览次数: 【字体:

清水县农村生活垃圾焚烧站项目环评信息公示(松树镇、远门镇、土门镇、秦亭镇)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性质

工程投资(万元)

建设规模

占地面积(m2)

清水县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站建设项目(松树镇)

清水县松树镇

大庄村

新建

547.55

5t/d

2294

清水县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站建设项目(远门镇)

清水县远门镇

远门村

新建

416.50

2t/d

1668

清水县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站建设项目(土门镇)

清水县土门镇

土门村

新建

562.48

5t/d

1840

清水县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站建设项目(秦亭镇)

清水县秦亭镇

薛赵村

新建

551.20

5t/d

3251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该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处置项目,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为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等。其中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焚烧炉烟气、垃圾分拣间恶臭;废水为垃圾渗滤液、急冷系统间接冷却废水、脱酸除雾废水和生活污水;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飞灰、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预留)+急冷冷却+一体化设备1(脱酸除雾)+旋风除尘+一体化设备2(等离子静电除尘+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的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经处理达标后经45m排气筒排放;垃圾分拣间恶臭由风机抽负压进入垃焚烧炉内焚烧处理。

2、水环境影响结论

垃圾渗滤液产生量较小,与其余垃圾协同进炉焚烧;急冷系统设计采用非接触式换热冷却工艺,间接冷却废水经冷却后定期补水循环利用;脱酸除雾废水经三级沉淀+砂滤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厂区内绿化施肥。

3、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该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各种泵类、风机等噪声源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风机的进出口加装消声器,与管道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口,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飞灰、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炉渣外售用于建材综合利用;飞灰固化稳定处理后送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废活性炭厂家回收再生利用;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

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为H2S、NH3、HCl、CO、二噁英、柴油等多种物质,全厂危险化学品总量不构成最大危险源。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焚烧炉、臭气收集及烟气净化系统故障导致二噁英、臭气泄漏事故,柴油储罐发生泄漏并发生燃烧爆炸事故。环评分析后认为,在采取工程设计以及环评建议措施的基础上,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所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对项目运行中产生的污染物,采用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后,项目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经预测分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满足环境功能区划及改善环境质量目标方面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邮箱等索取。

建设单位:清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工 联系电话: 18093820523

单位地址:清水县永清路115号 邮箱:935234035@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工程所在地周围主要居民点、单位,当地政府及环保管理部门等。主要事项:公众参与主要是请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与期限

公众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方式如下:①给评价或建设单位打电话或致函等;②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

自11月27日至12月10日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以电话或致函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在12月10日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将以走访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现场征求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