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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农业局关于申请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单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8年09月26日 00:00   来源: 清水县农业局    预览次数: 【字体:

清水县农业局

关于申请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单位的公示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我县限制使用农药管理工作,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甘肃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规定,通过申请人申报,经清水县农业局实地审查,拟推荐清水县桂花农资服务部和清水县神龙病虫害防治农民专业合作社两个单位作为我县首批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单位,现将基本情况预以公示:

清水县桂花农资服务部,法人代表马桂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20521MA732YM18F,营业场所清水县永清镇西华路清雅嘉苑小区2号商住楼6号商铺,营业面积68平方米,仓储场所清水县永清镇永清路西关水月巷5号,仓储面积64平方米。

清水县神龙病虫害防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周兵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620521053102764D,营业场所清水县金集镇农贸市场,营业面积40.32平方米,仓储场所清水县金集镇农贸市场,仓储面积61平方米。

公示期7个工作日(2018年9月26日至10月9日),如对公示对象有疑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县农业局反映。

受理电话:0938-7151249。

清水县农业局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