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行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的通知》(甘国土资矿发〔2016〕140号)规定,现对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拟同意通过的清水县草川铺镇水泉村寺下河建筑用石料矿等3个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结果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核实结果。 一、公示内容 (一)《方案》文本内容(不含范围拐点坐标) (二)专家组审查意见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18年6月21至2018年6月29日,共7工作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公众意见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清水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938-7151522 通讯地址:清水县永清镇北环路39号 电子信箱:313746770@qq.com 邮 编:741400 附件: 1、清水县草川铺镇水泉村寺下河建筑用石料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 2、清水县万通农牧有限责任公司后川采石厂外围建筑用石料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 3、清水县豫龙石料有限责任公司清水县丰望乡柏树村建筑用石料矿变更矿区范围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 4、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 清水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