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县级河长名单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截至目前,清水县已初步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逐级建立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的“双河长”工作机制。县级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牛头河、后川河、渭河、长沟河、稠泥河、白驼河、汤峪河、涧沟河、寺下河、太石河、别子河、樊河、南道河、西干河、车套河、秦亭河、柳林河、王家河、松树河等19条河流分别由相关包乡镇县级领导担任县级河长和县级区间河长。县级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流实行县、乡、村三级河长负责制;跨乡镇河流所经乡、村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区内河段河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河流管理主体责任。 按照《天水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 总 河 长:刘天波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 马越垠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河长:王新强 县委副书记 李 振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王怀珍 副县长 马小平 副县长
2017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