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清水县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站建设项目(白沙镇)。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清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水县白沙镇。 建设规模:2t/d立式直燃焚烧炉一座及配套环保设施。 总投资:拟建项目总投资338.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占总投资的13.6%。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根据预测,拟建项目排放的PM10、NO2、SO2等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和敏感点处落地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垃圾渗滤液,定期由清水县垃圾场渗滤液处理及提升改造工程处置。 3、噪声影响预测与评价 拟建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炉渣产生量约为78吨/年,作为制砖、筑路材料外售;飞灰产生量约为15.3吨/年,定期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达标处置;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0.05吨/年,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脱酸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约为0.2吨/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5吨/年,与进厂垃圾一起入炉焚烧。 拟建项目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均采取了合理的处置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建设项目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焚烧烟气 拟建项目采用急冷塔、旋风除尘塔、袋式除尘器、脱酸塔、除雾吸附器,对焚烧烟气进行净化。 (2)恶臭防治 拟建项目采用供氧风机,高效除臭剂,焚烧主厂房封闭等一系列措施降低恶臭的影响。 2、废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渗滤液定期由清水县垃圾场渗滤液处理及提升改造工程处置,生活污水和车间冲洗废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脱酸废水排入脱酸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返回脱酸塔回用。 3、噪声控制措施 拟建项目从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置于密闭车间内,并对其进行减振处理,对风机设置消声器,水泵设置基础减振和减振弹簧。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拟建项目炉渣作为制砖、筑路材料外售;飞灰及废活性炭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脱酸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和生活垃圾与进厂垃圾一起入炉焚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清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清水县农村生活垃圾无害焚烧处理站建设项目(白沙镇)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在采取相应措施后,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在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建设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对项目建设、运行期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2)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公众发表意见注意事项 (1)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 (2)发表意见内容主要针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工 通讯地址:清水县永清路115号 联系电话:0938-7151306 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路甲50-1号卷石天地大厦A座4层 邮 编:100102 联系电话:010-647958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