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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省审计厅对我县2016年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审计发现...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7日 00:00   来源:    预览次数: 【字体:

清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省审计厅对我县2016年

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

管理使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自2017年 1月5日至3月18日,甘肃省审计厅对我县2016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共查出我县在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面、扶贫资金安全方面、扶贫项目绩效方面、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及其他需要研究和关注的问题6个方面24个问题。

现场审计期间,县委、县政府严格按照边审边改、由易到难的原则,对审计组指出的部分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收到审计厅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县上专门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审计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办、政府办、扶贫办、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交通局、住建局、教体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等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倒排时间,责任到人,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推进计划,限时全力狠抓整改落实工作。整改过程中,我县编制了责任单位(人员)明确、整改措施得力、整改时间具体的审计整改实施方案,并对各单位问题编制了交办单,由主要领导在交办单上进行了签字认领,分管县级领导均能够按责任清单督查并研究问题,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半月开一次推进会,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县政府督查室、监察局、审计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问题整改情况及时进行督查,确保问题按时整改到位,根据问题研究制定或完善了一些制度,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确保我县扶贫资金安全有效。目前,已完成整改24个,占查出问题的100%。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扶贫资金未实行阳光化管理的问题。县发改局已将19个以工代央赈项目资金在项目村设立了永久公示牌,进行了公示公告,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二)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县教体局责成县一中、六中用自筹资金对未落实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补发,县一中、六中通过核查,有12名学生已享受助学金补助,有11名学生流失、转学或不在本县高中就读,对剩余103名(一中60名,六中43名)学生的国家助学金10.3万元于2017年5月16日进行了补发。

(三)新农合基金结余过大的问题。县卫计局自2015年以来,针对新农合统筹资金结余较大的情况,结合全县实际,对新农合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通过报销特殊病种、提高报销比例和对精准扶贫户降低报销起付线等手段,使新农合基金累计结余有了大幅下降,2015年累计结余5981.93万元,2016年累计结余4796.26万元,减少1185.67万元,下降19.82%。

二、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项目整合不到位或没有进行实质性整合的问题。县财政局制定了《清水县2017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实施方案》,修订完善了《清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清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从制度方面明确了尽可能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进一步推动实质性整合。

(二)清水县核桃园项目建设实施部门过多的问题。清水县制定了中长期《清水县果品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到2020年底建成60万亩干鲜果基地)、《清水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干鲜果富民产业培育实施方案》、《2016年干鲜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由果业部门统一技术指导,乡镇组织劳力实施,其中5000亩(《2016年精准扶贫果园空白及不足两亩户核桃建园实施方案》)分散建园就是整体规划建档立卡户6500亩建园项目中的一部分,涉及全县12个乡101个村1388户。项目实施中,由果业局负责招标采购苗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乡镇组织劳力栽植,建园结束后,按照县上的统一安排部署,进行县级验收,结果即为最终认定面积,并依此数据进行报账。

(三)县级整合资金666.34万元未落实的问题。县畜牧局以清财发(2017)93号文件向天水市财政局上报了《清水县关于调整2016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肉牛产业建设项目的报告》,天水市财政局以天财农(2017)34号文件进行了批复,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肉牛产业建设项目进行了整合。

(四)滞留闲置资金349.14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将闲置资金349.14万元进行了盘活,将该项资金主要用于精准扶贫专项贴息。

三、扶贫资金安全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补助资金和计划发放补助资金的问题。县政府已责成县发改局、永清镇对2010年搬迁农户住房补助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其中:已发放补助资金39万元,计划发放补助资金81.6万元,现已将计划发放的补助资金81.6万元于3月22日上缴财政,待核实后,确属符合易地搬迁的农户,再次申请予以发放。

(二)超范围发放2015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43.05万元的问题。县教体局已按照甘肃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5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管理,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向不符合城镇低保条件人员发放城镇低保资金20.74万元的问题。县民政局、各乡镇已将2015-2016年6月份期间审计中发现临时工、代课教师、退伍转业军人等不符合城镇低保条件人员,已于当年整改取消,2016年6月份以后发现的问题,于2017年4月份全部取消,县纪委于2017年5月16日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四)向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人员发放低保资金189.63万元的问题。县民政局、各乡镇已将2015-2016年6月份期间审计中发现不符合低保人员进行了清理清退,2016年6月份以后发现的问题于2017年第二季度全部取消。县纪委于2017年5月16日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并责成相关乡镇对35名乡村有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四、扶贫项目绩效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干鲜果提质增效示范区项目未建立后续监管机制的问 题。清水县制定了《清水县干鲜果基地综合管理管护暂行办法》、《清水县现代农业“6个5万亩”干鲜果体质增效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建立健全了干鲜果提质增效示范区项目后续监管机制。

(二)项目运行管护不到位、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的问题。水保局已在白驼河项目区邓沟流域补植补造油松刺槐6.8万株,整修梯田1800多亩,整修农机路6公里。

(三)截至2017年2月,清水县全面改薄、学生食堂9个项目未实施,涉及资金281.44万元的问题。教体局对未实施的山门镇白河教学点等六所学校改薄项目以天教项发(2017)16号下达了调项批复,调整为黄门镇峡口小学、金集镇城科小学2所学校改薄项目,已于5月中旬开工建设。对金集镇潘山小学食堂、草川铺乡水泉小学食堂、山门镇旺兴中心小学3个食堂未建项目,已于2017年4月下旬开工建设。

(四)项目应完工未完工的问题。县发改局对2014年易地扶贫搬迁9个子项目中有2个已完成报账,7个正在报账中;2015年度易地扶贫搬迁14个子项目中有8个已完成报账,6个正在报账中。

(五)部分项目未开工和实施缓慢的问题。县国土局、县以工代赈办分别对上水沟泥石流治理项目和腰林新村护坡工程项目进行开工建设;县果业局已建成900亩核桃标准化示范园,其中红堡镇曹冯村300亩、永清镇常杨村300亩、新城乡蒲魏村300亩。

(六)全面改薄项目县级配套资金1616.36万元未落实的问题。县财政局已于2017年3月24日以清财预[2017]79号文件下达县东关小学改薄项目资金1391.30万元,以清财预[2017]78号文件下达县东关小学改薄项目资金225.06万元,县级配套资金已全面落实。

(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未到位资金660.24万元的问题。县发改局申请省棚户区改造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拨付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498.2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到位162.03万元已全部拨付报账。

五、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8个项目应招标未招标的问题。白沙镇、黄门镇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招投标法和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学习,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单位主要负责人承诺今后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项目。

(二)5个项目设计及监理未招投标的问题。国土局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招投标法和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学习,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单位主要负责人承诺今后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三)项目完工报账不及时,涉及资金2134万元的问题。截至2017年5月16日,财政局已对2015年86个“一事一议”项目380万元全部报账支付,2016年“一事一议”项目除质保金143万元外,按报账程序报账支付712.01万元;县扶贫办对两后生培训费156.5万元已报账完毕,山门镇吊山村整村推进巷道硬化扶贫项目16.8万元正在按程序报账中;县农综办将7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除质保金、管护费和第三方审计结算费外,其余资金已报账。

六、其他需要研究和关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建档立卡对象不符合标准89人的问题。清水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对象不符合标准的问题,并区别情况责成扶贫办进行认真的纠正和处理。一是70人经商办企业问题。对建档立卡前企业已注册、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且正在运营的2户,在本年度动态管理时将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剔除;对建档立卡后注册、且按国家相关扶贫政策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入股分红的12户,根据其家庭实际情况,将作为2017年的重点脱贫对象予以管理;对身份证被他人借用注册企业、企业已倒闭、企业未运营的21户,已办理过户、注销等手续的有15户,剩余6户将于5月10前完成过户、注销等手续;对已嫁出但仍在国扶系统中作为贫困人口管理的1人,在本年度动态管理时将进行人口自然减少管理;对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下的34户,将继续保留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进行管理。二是3人炒股问题。对已分户或出嫁但户口未迁出、且在国扶系统中存在的2人,已由所在乡镇政府督促办理了户口迁出手续,在年度动态管理时进行人口自然减少管理;对亲戚在本人名下开户炒股的1人,经乡镇政府督促,本人已到证券公司申请办理账户注销手续,计划将于5月10日前完成。三是14人(重复1人)购车问题。有5万元及以上消费型小轿车或工程车辆的10人(重复的1人名下有2辆车),在年度动态管理时将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剔除;挂名购买车辆的1人,已办理过户手续;有5万元以下车辆的3人,将继续保留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进行管理。四是2人购房问题。1户因家庭成员患有宫颈癌,1户因户主出车祸受重伤治疗费用大,都将继续保留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进行管理。

(二)系统维护不及时的问题。对建档立卡人口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录入错误的问题,各乡镇已及时与当地派出所进行了联系更新了证件信息,并在3月29日国扶系统贫困人口信息修改权限开放时,及时对错误信息进行了修改;对在校生状况识别不准的问题,已衔接县教育局,安排各乡镇进行了全面核实,并完成了国扶系统在校生状况信息的更新工作;对已死亡或出嫁但仍在国扶系统中的,在年度动态管理时将进行人口自然增减管理,现已完成国扶系统修改更新。

(三)2015至2016年,清水县享受中央和地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或享受农村危旧房改造财政贴息贷款82人次的问题。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或享受农村危旧房改造财政贴息贷款情况,责成住建、公安、工商、房管、人社等部门进一步核查,并区分不同情况,收回了不符合规定的人员享受的补助资金。同时,研究制定出台了数据和信息共享制度,进一步推动我县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七、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本次审计共提出审计建议3条,所提建议针对性强,符合我县实际情况,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县扶贫政策落实和贫扶资金管理具有重大意义,我县全部采纳,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一)针对“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的建议。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责成有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项目运作,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项目管理,规范相关程序。严把质量关,确保项目按期按需拨付有关资金,所有工程应依据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进行实施,严格验收,加强项目竣工后的后续管理。

(二)针对“加强扶贫资金的整合力度”的建议。县政府责成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与其他部门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在已制定的政策基础上,结合县域实际,制定出了《清水县2017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实施方案》,修订完善了《清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清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从制度方面明确了尽可能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进行了实质性整合。

(三)针对“加强扶贫工作的统筹管理”的建议。清水县政府责成相关部门要围绕大扶贫工作理念,扶贫工作各主管部门、各乡镇和其他政府部门之间建立了协调畅通的沟通机制,对全县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和退出机制建立了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了财政扶贫资金监测系统、贫困人口信息系统和扶贫培训管理系统,低保人员对象等信息的共享机制,确保扶贫对象得到有效扶持。

清水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