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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物价局召开城区征收污水处理费 听证会公告 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清水县物价局决定召开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表情况:按照公开、公正、透明、广泛性和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我局在个人自愿报名和委托有关单位推荐,确定城区污水处理费听证代表15名,其中: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居民代表4人、行政事业单位代表 4名(含专业技术人员2名)、工商业代表3名、困难群众2名。另由县物价局遴选旁听代表2名。代表名单:叶小年,祁建刚,王文成,温宽和,王明明,余小爱,王应生,白晓明,贾 军,陈小龙,王智明,王建洲,杨晓峰,唐变运,马建平。 二、时间:2015年8月20日下午3时 三、地点: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 四、请参加听证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 五、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以书面形式对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定价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报送截止日期2015年8月25日。报送地点:清水县物价局(县卫生局办公楼六楼、天水农校对面)。 特此公告 清 水 县 物 价 二〇一五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