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1月18日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中铁十六局集团天庄高速TZZB7标项目部临时石料加工站项目 |
天水市清水县红堡镇清泉村(下寺村) |
中铁十六集团有限公司 |
武威启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为满足天庄高速TZZB7标段建设施工要求,中铁十六局集团天庄高速TZZB7标项目经理部计划在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红堡镇清泉村(下寺村)建设一隧道洞渣临时加工站,临时占地面积23133.449m2,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加工区内设置一条年产25万m3砂石料生产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石料加工彩钢棚、原料彩钢堆棚、砂石成品堆放彩钢棚各一座,以及办公生活用房等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
(一)施工期 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污防措施,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对施工场地采取围挡、加盖篷布、洒水降尘等抑尘措施,禁止在大风天作业,渣土物料运输采用密闭或其他遮覆方式,有效减轻施工及运输的扬尘污染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在22:00至次日6:00的敏感时段施工,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按要求报环保部门批准,并向周边居民或单位发布公告,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后回用;建设期施工废料按要求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 (二)运营期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原料破碎筛分时产生的粉尘、车辆装卸产生的粉尘、堆场扬尘、道路运输扬尘、汽车尾气及食堂油烟废气。本项目原料储存设置封闭式彩钢结构的原料棚对整个加工工序采用密闭作业,进料及破碎、筛分工段通过设置封闭式彩钢工棚。建设半封闭式原料及成品堆场,用于石料贮存,地面均设置水泥硬化,并设置同时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措施。为减小堆场无组织粉尘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对原料和产品采取遮阳网遮盖,确保原料及产品不露天堆放;通过对堆场安装抑尘洒水装置进行洒水抑尘,保证物料及产品面层湿润,减少风力起尘。物料在装卸过程中均采用湿法作业,加强生产管理,尽量降低物料装卸落差。 2、加强水污染防治。本项目用水包括包括厂区抑尘用水、车辆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用水、食堂用水。 项目在厂区进出口位置安装1台轮胎冲洗装置,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此部分水部分经车辆带走及蒸发损耗外,剩余部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本项目洗砂废水主要污染物为原料中掺杂的泥土及砂石表面附着的石粉,洗砂废水排入二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清水回用池,清水回用池里的水用于洗砂,循环使用。沉淀池及时清淤、以免影响水质。池体均采用钢筋混凝土建设,并采取防渗措施。项目食堂废水经设置隔油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委清掏。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运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防止设备故障使用,产生异常噪声;针对产噪声较高的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并置于封闭空间内;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位置;强化厂区行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厂区行车要求。要求运输车辆合理控制车速,减轻运输车辆在启动及行驶过程中发动机轰鸣噪声,规范车辆在进入厂区范围内的行驶路线,进入厂区低速行驶,严禁鸣笛,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源,加强管理;项目夜间不得进行生产,且同时不能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作业。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在生产工艺过程中使用到的液压油、机油等,其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内建设危废暂存间1座,面积约10m2。通过在厂区设置危废暂存间临时储存(企业在设置危废暂存间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相关管理规定设置),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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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0年11月18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清水县行政审批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74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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