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发改〔2018〕161号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清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清水县2018年以工代赈
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下达天水市2018年以工代赈省级配套资金计划的通知》(天发改代赈〔2018〕202号)文件精神,现将清水县2018年以工代赈省级配套资金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计划,总投资65万元,其中:省财政配套资金35万元,农村公路建设资金30万元,劳务报酬6万元。项目建设涉及沟渠整理、生态流域治理等农村基础设施工程。
二、按照市发改委要求:一是要紧急围绕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尽快实现脱贫这一核心目标,组织实施一批对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和贫困地区发展环境改善效果明显的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二是严禁调整项目计划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并对计划所列项目全部实行公示制、合同制,项目乡镇及群众代表要全程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三、为了落实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政策,减轻农民负担,促进贫困地区群众增收,对以工代赈工程建设项目,除技术复杂的工程外,要优先组织当地群众参加建设,并按期全额兑现劳务报酬。
四、接文后,项目实施单位要抓紧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甘肃省<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尽快签约启动实施,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清水县财政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