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妇发〔2020〕13号
清水县妇女联合会
关于下发2020年度“巾帼家美积分超市”示范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秦亭镇、白驼镇、山门镇、贾川乡人民政府:
现将《清水县妇联2020年度“巾帼家美积分超市”示范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清水县妇女联合会
2020年2月24日
清水县妇联“巾帼家美积分超市”项目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妇女在助力脱贫攻坚战中的独特作用,清水县妇联提早谋划,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巾帼家庭积分超市”建设项目,通过积分兑换改变生活习惯,不断增强全县贫困妇女脱贫能力及内生动力。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
全县在秦亭镇麦池村、白驼镇梨湾村,山门镇史沟村、腰套村、高桥村,贾川镇梅江村,4乡镇6个贫困村各建立一个“巾帼家美积分超市”示范点,示范点由县妇联投资配货。示范点通过考核、评比、公示和积分兑换等手段,督促广大妇女从自身做起、从自家做起,引导家庭成员一道改变生活陋习,养成良好习惯,营造文明家风,提升家庭成员内生动力。
二、项目内容
“巾帼家美积分超市”示范点项目以脱贫攻坚、寻找“最美家庭”、创建“美丽庭院”、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志愿服务活动等为主要内容,以积分兑换相应的物品为主要形式,激发群众自我参与、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在参与中受教育、提素质,在参与中改善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助力全县脱贫攻坚。
三、工作方式
(一)参与对象
“巾帼家美积分超市”以家庭为单位,所有村民均可参加积分兑换活动。
(二)积分项目
积分项目包括基础得分、评比得分、临时奖励得分和一次性奖励。
1、基础分为一次性积分,每户10分。
2、评比得分,每项10-100分。
(1)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包括:夫妻和睦、孝老爱亲、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勤劳致富、遵纪守法、绿色环保、热心公益、移风易俗等。
(2)创建“美丽庭院”活动包括:居室床铺、灶台、地面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庭院整洁、绿化美化;厕所干净无异味;外观整齐有序,无乱贴乱画行为等。
(3)“七净一规范”包括:门前屋后干净、院落干净、室内干净、厨房干净、床铺被褥干净、厕所干净、个人卫生干净、物件摆放规范,以庭院小美促家园大美,以美丽家园促村容村貌提升、人居环境改善。
3、临时奖励得分,包括参加“好婆婆好媳妇”志愿服务、村务议事、政策落实、义务劳动和其他临时性活动,每项得5-10分。
4、一次性奖励,分别对半年和年终累积得分前10位的给予奖励。
(三)积分方式
积分方式包括现场评定、综合评定、临时奖励和半年考核四种方式。
1、现场评定每月15日和月底各一次,根据积分项目和现实表现对应打分,发放相应分值的积分卡,集中兑换1次物品。
2、综合评定每季度一次,对每月积分前10位的家庭再给予一次性奖励,前5位分别奖励30分、25分、20分、15分、10分,积分排名6—10位的各奖励5分,发放相应分值的积分卡,兑换等值的物品。
3、临时奖励是对参加村务议事、义务劳动和其他临时性活动的,每次奖励不超过5分。
4、半年考核分别在6月底和12月底各一次,对每半年积分前20名的家庭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
5、对受到治安处罚、发生邻里纠纷、参与“黄赌毒”、非法信访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家庭,给予黄牌警示,扣除基础得分,一个月内不得积分。
四、项目保障
(一)明确工作职责。“巾帼家美积分超市”示范点项目由县妇联指导实施,乡镇做好项目建设及监管工作,各帮扶单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支持项目实施和管理。
(二)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任组长,乡镇包片领导、乡镇妇联主席任副组长,驻村帮扶干部、村“两委”班子、村妇联主席、村妇联执委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宣传、积分评定、物品管理、积分兑换、台账建立和超市日常管理。
(三)规范管理程序。“巾帼家美积分超市”示范点项目接受群众监督,积分兑换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示,领导小组负责每季度初召开一次群众大会,对上季度积分评定和物品兑换情况向群众通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不断完善兑换机制。
(四)统一项目标识。县妇联统一设计制作项目标识牌、超市积分管理办法、超市管理运行办法、光荣榜和超市积分卡。
(五)按计划推进项目。3月底完成示范点选址工作,3月下旬按照超市标准配备物品,4月底完成超市建设并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