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组发〔2020〕65号 签发人:张 铖
中共清水县委组织部
关于上报《清水县2020年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实施方案》的报告
清水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清水县2020年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随文上报,请审示。
中共清水县委组织部
2020年4月2日
清水县2020年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级党组织自我保障、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能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为目标,重点扶持一批有一定基础、潜力大的集体经济项目,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重要基础。
二、目标任务
坚持“支部引领、项目带动、资金扶持”的总体思路,以党社联建合作社、扶贫车间建设和发展种养业等实体产业为重点,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动,使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不断增强村级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切实解决村级组织“无钱办事”难题。
三、主要内容
1.多元合作型项目(3个)。采取项目资金和资产入股方式,依托基础好、收益稳定的项目发展集体经济,建立合理稳定的收益分配模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①远门镇安业村黑木耳种植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62.78万元,其中,申请扶持资金50万元,自筹12.78万元。拟新建塑料大棚9座2880㎡,建管护房40㎡,打机井1眼,建20m³蓄水池一座,硬化场地80平方米,铺设输变电线200延长米。采取“村集体+合作社”发展模式,由村党支部牵头,兴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具体实施,每年可生产干黑木耳2400公斤,年销售收入24万元,年净收入为9.6万元。净收益的40%归村集体所有、60%用于合作社流动,每年可增加村集体收入3.84万元。
②红堡镇周家村大棚草莓立体无土栽培与花卉苗木培育项目:项目总投资69万元,申请扶持资金50万元,自筹资金19万元。计划新建200平方米草莓立体无土栽培大棚5座,种植新品种草莓幼苗2万株;租赁土地30亩,种植绿化苗木100万株,育苗营养杯100万支。按照“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的发展模式,由村党支部牵头,万之源种植专业合作社具体实施,2020年只收取2万元租金,暂不参与保底分红。2021年正常运行,预计实现收益3万元,以后逐年增加。
③白驼镇万安村灵芝生产加工项目:项目总投资83.4万元,申请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自筹33.4万元。计划新建灵芝种生产加工车间500㎡,硬化院子和晾晒场500㎡,购置灵芝切片机、粉碎机、蒸汽锅炉等生产生活设施;建塑料大棚6座,每座大棚投放灵芝菌棒6000个,每亩可实现收益12万元。项目建成后,将扶贫车间以固定资产形式租赁给广福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年村集体稳定获得租赁费5万元,同时可解决劳动力就业20余人。
2.为民服务型项目(5个)。统筹利用项目资金,利用本村、本乡镇耕地面积和果园面积大的优势,通过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偿服务等方式,建立稳定分红模式和增收路径。
①松树镇邵湾村纯粮手工醋加工项目:项目总规模50万元,计划原址扩建醋坊一座359㎡,搭建拱形过道顶30㎡,硬化道路160㎡,修筑护坡,配套暖床、灭菌设备、冷藏设备、粉碎机、搅拌机、大缸等基础设施。预计年生产粮食醋80吨,每公斤平均按8元出售,共收入64万元,净收益22万元。按照合作社、村集体和贫困户3:3:4的占比分配,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6.6万元。
②远门镇新石村农机具经营项目:项目总规模50万元,计划硬化场地350㎡,修建单铁皮机棚200㎡,购置农机具21台。按照“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的发展模式,每年管护果园5000亩,种植饲草玉米1500亩左右,可收益8万元。按照净收益的50%归村集体所有、25%作为流动资金、25%用于合作社社员年底分红,每年为村集体增加积累4万元。
③郭川镇郭山村花椒种植暨初加工项目: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新建标准化花椒示范园20亩需资金9.6万元;新建200平米花椒筛选加工厂一处需资金17万元,新建花椒籽油料加工车间1处50平方米需资金17.56万元;采购电动喷雾器、电动修枝剪、施肥旋耕一体机、农用三轮车共需资金5.84万。从2020年起,前5年,花椒筛选、花椒油料加工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2万元;从第6年起,同时获得花椒园收益4.8万元,每年共计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6.8万元。另外,花椒示范园建设和初加工厂运营中,可提供30人左右的工作岗位。
④金集镇桑寨村花椒规模化生产项目:总投资50.818万元,计划新建彩钢结构日常办公及生产生活用房120平方米,新建机械存放及日常保养、花椒产品临时储存及初加工厂棚220平方米,硬化晒椒场一处660平方米;新购东方红牌拖拉机1台、除草机2台、旋耕机2台、喷药机1台、农用三轮车1台、花椒烘干设施1台。预计统购统销花椒2万斤,收益达1万元;提供花椒烘干服务1万斤,收益1万元;提供耕作服务500亩,可获得收益4万元。
⑤白沙镇桦川村农机具服务三农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修建停车棚2座528平方米,建设彩钢办公用房68㎡,硬化场地1270㎡,购买农机具7台(辆),其中50式旋地拖拉机4台,三轮车2辆,吸粪车1辆,青贮饲草玉米粉碎机2台。按照“党支部+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运营,旋地服务费用50元/亩,吸粪车每次按照200元,玉米播种机200元/亩,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6万元。
3.项目带动型项目(12个)。统筹利用项目资金,紧贴各村资源禀赋和产业传统,扶持发展养殖、加工等经济项目,增加村集体经济发展。
①永清镇雍陈村土鸡养殖项目:项目总投资50.1万元,其中申请项目资金50万元。计划改扩建鸡舍1座310平方米,安装1吨容量1吨饲料粉碎机1台,风机3台,温控设施,自动清粪机,自动喂料机四层三排,A型四层160型笼蛋鸡笼33组,使鸡的存栏量达到10000只。依托组建的党社联建的合作社,按照“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的发展模式运行,预计日产蛋可达9000颗,每颗销售0.65元,每日利润达900元。按入村集体、合作社、贫困户股比为5:3:2,村集体每年获得分红5万元。
②白沙镇赵沟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50万元,计划新建冬暖式保温棚2座,高标准钢构棚4座,配套建设看护房、引水管道、埋设地下电缆,购置水泵1个,微型旋耕机2台、除草机2台等设施。按照“党支部+合作社+农户”方式运作,按照村集体和合作社8:2的比例分配收益,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
③红堡镇新坪村牛满山养殖项目:项目总投资50万元,计划新购进能繁母牛25头,新建牛舍200平方米,购买地磅、饲料等。主要以犊牛出售和淘汰母牛出售为收益,按照总盈利的20%滚动到村级集体,合作社分红50%用于后续发展,30%分红给贫困户带动脱贫,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4.2万元。
④郭川镇青莲村蔬菜大棚及花椒种植建设项目:项目总规模50万元,计划流转耕地70亩,新建蔬菜大棚8000平方和配套水等基础设施,采购大红袍花椒苗2800株,采购喷雾器、喷药机、旋耕机等。项目建成后,蔬菜大棚每年可获得租金3万元,40%提取村集体经济积累,60%用于维修及贫困户带贫,每年可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2万元。70亩花椒园5年后花椒可产生收益,从第六年开始,每亩预计收入4000元,纯收入达19万元,50%提取村集体经济积累,50%用于合作社发展及贫困户带贫,每年可增加村级经济收入9.5万元。
⑤新城乡四合村青贮池及饲料加工车间建设项目:项目总规模50万元,新建青贮池1800立方米,加工车间600平方米,围栏300米。建成后整体租赁清水县荣和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预计每年可实现村集体经济收益4万元,并带动173户贫困户增收。
⑥秦亭镇长沟村金银花加工车间项目:项目总规模50万元,计划新建生产车间100平方米,新建干品临时存放仓库100平方米,新建办公室、管理房、产品展示间共计100平方米;新建卫生间一座,硬化地坪,新建大门一座,铺设给水管道、新修排水渠等。项目建成后,日加工金银花鲜花1吨,最大产能可加工烘干200亩土地的金银花鲜花,预计总收入10万元左右。总盈利的20%作为村集体公积金积累,合作社分红30%用于后续发展,50%作为公益金分红给贫困户带动脱贫。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2万元。
⑦永清镇双场村香菇种植及豆制品加工项目:项目总规模50万元,新建豆制品加工车间污水处理厂一处200平方米,豆制品加工处理设备,升级改造已建成的香菇大棚4座,改造香菇架床320个。通过改造香菇大棚,提高工作效率,每年可降低人工支出,按照村集体、合作社、贫困户带贫各占20%:30%:50% 的比例,每年可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000元;豆制品加工车间及污水处理厂整体出租,每年稳定获得租金10万元,同时可带动20人实现就近就业。
⑧红堡镇高沟村能繁母牛养殖建设项目:项目总规模50万元,计划购进能繁母牛20头,新建牛舍400平方米,堆粪棚100平方米。按照“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的发展模式,以犊牛出售和淘汰母牛出售为收益,每年出售犊牛20头收益10万元,淘汰母牛5头收益4万元,共计收益年14万左右。每年盈利后,按照总盈利的30%滚动到村级集体,作为村级集体积累,合作社分红50%用于后续发展,20%分红给贫困户带动脱贫,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4.2万元。
⑨黄门镇黄湾村放养鸡场和特色产业种植及农机具经营项目:项目总规模100万元,计划建设育雏室建设60平方米,水泥柱桩400个,建设消毒池24平方米,无害化处理池3个,建设屠宰车间1处;改造供水设备、干湿度调控设备、育雏设备,新建分散蛋窝300个,放养区分栏网2000米。购买小型大蒜播种机,大蒜分拣机,大蒜剥皮机,除草机,大蒜烘干机1套。购置铲车1台,履带式挖掘机1台。按照总盈利的10%作为村集体公积金积累,合作社分红30%用于后续发展,60%作为公益金分红给贫困户带动脱贫,每年可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6万元。
⑩永清镇常杨村手工粉条厂农家食用醋厂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51.08万元,申请拨付资金50万元,集体自筹资金1.08万元。计划在常杨村平道新农村租用农户耕地624平米,新建彩钢房粉条加工厂144平米,新建彩钢房醋厂50平米,基地和晾晒场硬化190平米。采取“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产业发展模式,由党支部牵头,常杨村惠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致富能人管理,吸纳2户未脱贫户和30户建档立卡户中有劳动能力的群众参与生产,年生产醋可达10万斤,毛收入20万元,成本16万元,年利润4万元;年生产手工粉可达4万斤,毛收入32万元,成本26万元,年利润6万元左右。每年总收益10万元,按照总盈利的30%滚动到村级集体积累,合作社分红50%用于后续发展,20%分红给贫困户带动脱贫,预计年增加村集体积累收益3万元。
⑪陇东镇谢沟村生态放养鸡项目: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鸡舍、围栏等固定资产投资投入30.5万元;鸡苗、饲料、防疫等上养资金10.5万元;购买大型拖拉机一台9万元。计划租用闲置民房作为管理人员住宿及饲料存储用房,租用耕地30亩、利用集体所有荒山荒坡20亩为放养场地,搭建半开放式鸡舍300平方米,设置放养围栏1000米,第一批养鸡2000只;大型拖拉机1台每年耕作收益预计3万元。由土寨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名理事以劳动力入股,年度预计总收入22.8万元,年度净收益10.3万元,养殖负责人、合作社、村集体按30%:28%:42%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年增加村集体经济积累4.3万元。
⑫草川铺镇腰林村香菇种植项目:计划建设香菇大棚5座,每座规格为35m*7.5m*3.5m,配套供水设备及菌棒架子;每座可容纳菌棒6000根;建彩钢结构管理用房4间90平方米,购置烘干机2台;租赁土地4.3亩。项目建成后,平均每根菌棒产香菇0.75公斤,每座大棚可产香菇4500公斤,5座香菇棚可产香菇2.25万公斤,平均售价12元/公斤计算,5座棚总收入可达27万元。除去供电、供水及人工等生产支出8万元。收益可达19万元。按照村集体、合作社、贫困户15%:75%:10%的比例进行分配,年增加村集体经济积累2.85万元。
四、组织保障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分工负责制,明确村级集体经济实施相关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负责衔接协调、督查督促等工作;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宏观指导,根据项目类别确定主管单位;县财政局负责扶持资金、配套资金拨付和账务规范指导工作,以及资金安全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业务指导、建设进度统计、日常监管等工作;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实施,乡镇全力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全过程参与项目排摸、建设、验收。
二是强化指导服务。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建设,根据其内容,由县直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实施,县直主管部门负责人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县直主管部门要确定1名领导班子成员协助抓好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落实,协管领导每月要至少进行一次实地指导督促,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检测项目建设质量。对于实地查看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严重的要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协助解决。
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各乡镇要发挥就近就地监管的优势,加强对工作落实和扶持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严防虚报项目套取扶持补助资金和侵害村集体利益等现象发生。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作为乡镇、村、县直相关部门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对集体经济项目建设重视程度高、指导严格经常、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质量不高、进度滞后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发现在村级集体经济建设、经营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将移交纪检机关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