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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月21日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20日 17:40   来源:    预览次数: 【字体: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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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三义混凝土有限公司机制砂生产建设项目

天水市清水县红堡镇贾湾村

天水三义混凝土有限公司

甘肃垄之峻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建设3000平米轻钢全封闭结构生产厂房,建设一条生产线,年产20万立方米机制碎石和机制砂。

(一)施工期

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施工场地严格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即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降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易起尘物料采取袋装覆盖等措施,严禁高空抛撒作业,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

(二)运营期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有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针对破碎-筛分系统,破碎筛分设备位于封闭厂房内,在生产车间内安装喷雾除尘装置。在破碎机、筛分机等上方设置集气罩将粉尘收集后引至同一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通过1根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生产过程中破碎机、其他废气收集装置等对应排放口采用湿法作业或采用袋式除尘等技术,本项目破碎机、筛分机等产尘点采用集尘罩收集+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排放的粉尘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物料装卸和转运过程、物料破碎、筛分、堆场表面都会产生无组织粉尘。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洒水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2、加强水污染防治。营运期用水主要为洗砂用水和降尘用水,设置污水集中池收集经过脱水后进入清水池循环利用,不外排。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利用建筑物阻隔声波的传播,使噪声达到最大限度的距离衰减;

选用低噪声、超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振基础上,同时设备之间保持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废土和生产废水处理产生的泥饼外售给粘土砖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作为产品外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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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1年1月21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   电话:0938-4938352,邮箱:qshbj@126.com

通讯地址:清水县行政审批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74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