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2021年4月我局接受清水县万通农牧有限责任公司后川采石厂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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