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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暂停全县医疗保障业务办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年08月16日 16:20   来源: 县医保局    预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各定点医疗机构、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广大参保人员:

按照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全省统一的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将在我县上线,原“五险合一”系统(医保业务部分)和城乡居民医保结算系统于8月15日停止运行。在新旧医保信息系统切换期间,将暂停办理医保相关业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切换时间

2021年8月15日18时起至9月1日。因系统切换原因造成停机时间提前或延期的,另行发布通知。

二、暂停医保业务范围

2021年8月15日18时起,全县医保经办机构将暂停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居民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费用的直接结算、手工报销和支付业务;暂停办理医疗保险参保、待遇支付、门特门慢病办理等业务;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参保人医疗费用联网结算业务。

三、停机期间医保业务办理

(一)参保缴费

1.系统切换期间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和新增参保登记暂停,待新系统上线后再行办理。

2.系统切换期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核定、缴费、记账、划账业务和参保登记暂停,待新系统上线后再行办理。参保单位于8月14日前完成已核定业务的缴费。

(二)住院治疗

1.本地住院:旧系统停机前,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住院患者,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出院结算;无法办理出院的,在旧系统取消住院登记,新系统上线后再做入院登记。参保人员在系统切换期间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待新系统上线后按相关政策规定再行结算。

2.异地住院:参保人员全额自付医疗费用,出院后,持相关票据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四、恢复时间及其他事项

1.恢复时间:2021年9月1日08:00恢复办理医保相关业务。

2.系统切换期间,鉴于部分业务将延迟办理,请各乡镇、全县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配合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请参保人合理安排医疗保险业务申办时间,按定点医药机构的指引做好就医安排。因系统切换给医疗保障业务办理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参保人员、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清水县医疗保障局  0938-7470068

清水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0938-7155202  0938-7152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