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方案》(甘人社明电〔2020〕107号)和《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方案>的通知》(天人社明电〔2020〕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各单位充分酝酿、集体研究基础上,经逐级择优推荐、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决定拟对清水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等15个集体、清水县抗日救亡运动纪念馆副馆长马丽迎等40名个人给予嘉奖奖励。
为了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奖励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至9月18日。公示期内,如对拟奖励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形式反映相关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附件:1.
清水县事业单位脱贫攻坚嘉奖集体名单.xls
联系电话:0938-4957324、7151271
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水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