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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情况认定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14日 15:25   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预览次数: 【字体:

    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相关规定,现将全县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核查认定结果公告如下: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清水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

特此公告

附件: 清水县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图斑数据公示表.pdf




清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