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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雨露计划“两后生”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23日 21:15   来源: 乡村振兴局    预览次数: 【字体:

          为推动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实现技能增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我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坚持服务脱贫家庭,以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为重点,采取有效政策举措,巩固拓展技能脱贫成果,大力增强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助力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促进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增长。

、补助政策

(一)补助对象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为全县脱贫家庭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符合条件的公办、民办、企业办学学校(院)学生,均可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

(二)补助标准

统筹安排财政衔接资金,每人每学年补助3000元,资金分春秋两季补助,每学期补助1500元。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共同监管,通过一折(卡)统发放到户,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在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政策的同时,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国家和我省相关教育资助政策。

(三)补助年限

脱贫家庭子女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每年均可申请补助资金,享受扶持助学补助。符合条件的监测帮扶对象家庭第一次得到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稳定消除风险,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持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四)补助条件

1.补助对象必须为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成员。监测帮扶对象风险稳定消除后,该户可继续享受“雨露计划”政策,边缘易致贫户清退后,该户不再享受雨露计划政策。

2.补助对象必须为在校学生,能够提供在校证明。

3.补助对象必须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

4.补助对象必须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了标注。对未标注、但符合补助条件的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需进行人工比对校验并按程序纳入补助范围,确保雨露计划培训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应补尽补。

资金规模和来源

按照项目资金计划的规模,由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安排解决全县脱贫家庭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3406校学生每人补助1500,涉及资金510.9万元,其中春季学期14621.9万,秋季学期3260489万元

工作流程

1.摸底识别对象。各乡镇要于春、秋季开学后,尽快摸清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底数,掌握入读职业院校意愿、雨露计划在读学生底数,建立新成长劳动力入读职业院校意愿清单台账、雨露计划在读学生清单;要于每年6—7月份,摸清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意愿等情况,建立雨露计划即将毕业学生就业意愿清单和雨露计划已经毕业生就业意愿清单台账。

2.规范项目申报。各乡镇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申报程序,将雨露计划项目纳入全镇拟申报项目清单,统一进行项目库申报。

3.数据比对审核。

3.1乡镇初审。各乡镇要对摸底初步确定的春、秋季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与全国防贫监测系统中的学生信息进行比对。具体步骤为:登录全国防贫监测系统——点击左侧查询”——点击学生信息查询——选择年度——选择春季学生信息查询秋季学生信息查询,可以查询到国家乡村振兴局比对学籍后标注的、本乡镇接受职业教育的脱贫家庭学生,通过服务器端导出功能批量导出相关学生信息。将初步确定的春、秋季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信息与系统导出学生信息进行比对审核,对重复标注、信息不一致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工校正,不符合条件的进行剔除;对未标注体现,但符合补助条件的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进行人工比对校验并纳入补助范围。同时,对补助对象是否符合政策要求,根据家庭实际情况、结合政策规定认真进行人工审核校验。

3.2县级审核。对各乡镇上报的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县乡村振兴局将会同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根据各自职责权限,再次进行系统数据比对和学籍比对。同时,对补助对象信息逐人进行人工审核校验,对疑似错误信息及时和乡镇对接,确保补助对象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线上线下数据相一致。

4.公告公示监督。县乡村振兴局将对县级审核确认后的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及时反馈给各乡镇。各乡镇要在拟补助人员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接受村民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学生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县、乡镇、村)、就读学校、学历层次、补助标准。建立健全处理公示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台账,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投诉情况。对群众投诉、举报补助对象资格不符、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要及时反馈,由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核实处理。

5.补助对象上报。各乡镇对公示无异议的春、秋季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及时上报县乡村振兴局申请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包括:乡镇申请报告、雨露计划培训资金补助花名册(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学生在校证明、学籍证明、发放公示照片。

6.兑现补助资金。县乡村振兴局依据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要求,及时报账拨付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由县信用联社通过各乡镇基层营业所直接打入学生家庭惠农补贴一折(卡)统账户,乡镇及村两委及时将雨露计划告知书发放到户。

7.关联受益农户。资金拨付完成后,各乡镇在全国防贫监测系统扶贫项目管理模块中,将已获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脱贫家庭和学生与该项目相关联,实现雨露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的查询统计。

工作要求

(一)靠实工作责任雨露计划”补助政策的落实,各乡镇是主体,负主要责任。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雨露计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确定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要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严把摸底识别关、比对审核关、公告公示关、补助发放关、资金监管关,确保对象精准、情况真实、资料规范、资金安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保障补助资金按期规范发放到位。

(二)领会政策精神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要认真学习雨露计划补助政策,熟悉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操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强化监督管理。县乡村振兴局将会同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围绕雨露计划政策宣传、排查摸底、工作推进、补助发放、就业帮扶、跟踪服务等方面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乡镇要严格操作程序,落实公告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保证补助资金不漏发一人、不错发一人对虚报冒领、私分、截留、挪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问责。

(四)做好跟踪服务。各乡镇要加强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跟踪监测,建立就业情况清单,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做到就业底数清、就业情况清。要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专项行动,通过专场招聘会、校企对接、就业推进等方式,为雨露计划毕业生推荐合适的岗位、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雨露计划未就业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清水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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