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甘肃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清水县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统一部署,将依据天气形势和防灾减灾需要,在清水县行政区域内适时开展人工防雹、增雨(雪)等作业。为确保此项工作安全、科学、有序、高效进行,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作业安全事故,经清水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二、作业内容:实施人工防雹、增雨(雪)作业。
三、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区域:清水县行政区域内。
四、作业装备:“三七”高炮,“三七”防雹人雨弹;车载式(牵引式)移动火箭发射系统,WR-98型人工增雨火箭弹。
五、注意事项:
1.在实施作业期间,严禁非人影作业人员围观或从事其他活动,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2.用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火箭弹、高炮弹属易燃易爆危险品。若作业区域群众发现有故障弹或火箭弹、高炮弹残骸,应立即报告当地镇政府(街道办)、公安机关、或发布作业公告单位,千万不要擅自处理,以免造成危害。如捡拾后自行敲打、拆卸、搬运、玩耍、藏匿或转卖,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3.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造成意外事件时,请注意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镇政府(街道办)或清水县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0938-7151266),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特此公告
清水县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日
来源:清水县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
编辑:张平安
责编:王玉芳
编审:单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