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应急避难场所信息公示说明
为全面健全全县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规范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与使用工作,切实提升洪涝、地震、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便群众在突发灾害事故发生时快速、就近、安全避险安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现将清水县全域应急避难场所相关信息统一向社会公示。
本次公示的应急避难场所,依托全县公园广场、中小学校、文体场馆、乡镇公共服务场地等现有公共设施规划建设、改造提升,覆盖县、乡(镇)两级,构建形成层级清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就近可达的应急避难保障体系。所有场所均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建设,配套完善应急避险核心设施,可在突发事件发生后,为受灾群众提供临时疏散、应急安置、物资保障、医疗简易救助、应急通讯、卫生防疫等基础避险服务,是全县突发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群众临时避险安置的重要公共应急基础设施。
本次公示内容包含全县各应急避难场所的具体名称、详细地址、场所类型、占地面积、最大容纳人数、覆盖服务范围、配套设施、责任管理单位及联系人、应急联系电话等核心信息,全面清晰呈现各场所基本概况与服务功能,具体明细详见附件清单。
全县各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由属地乡镇、主管单位负责常态化维护管理,定期开展设施检修、环境整治、隐患排查,持续完善配套功能,保障场所始终处于良好备用状态。灾害、险情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将根据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有序开放启用,专项用于受灾群众临时避险安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占用、损毁、挪用避难场所设施设备。
本次公示旨在主动公开公共应急服务资源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方便广大群众知悉场所位置、掌握避险渠道、熟悉避险资源,进一步提升群众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公示期间,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指定渠道,对我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运维及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或反馈相关问题线索。
一、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
二、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广大群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书面信函等正规渠道反馈意见建议,反馈内容请注明联系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
1. 联系单位:清水县应急管理局
2. 联系电话:0938-7151517
3. 电子邮箱:ZWD75638@163.com
4. 通讯地址: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永盛路50号
三、其他说明
1. 本次公示信息为全县官方核定的应急避难场所基础信息,后续我县将根据城市建设、防灾减灾规划调整及场所升级改造情况,动态更新公示信息。
2. 突发事件应急状态下,各避难场所开放启用以县应急指挥部统一通知为准,广大群众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调度,有序开展避险安置。
3. 严禁恶意捏造不实信息、虚假反馈问题,杜绝占用公共反馈渠道恶意干扰正常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