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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民反映家中被盗事件的回复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24日 00:00   来源:    预览次数: 【字体:

【网民留言】

尊敬的市委书记、市长:

我是清水县贾川乡梅江村古民居一号院居民朱天顺,2013年被县人民政府列为古民居且成为文物保护单位,2017年8月至11月家中两次被盗,我们第一时间都到当地派出所报了警至今没有任何结果。尤其于11月14日被盗的物件是今我祖传已有200多年历史的画桌和炕桌,报警后乡派出所在村里了解了两次情况后没有了下文,去县公安局答复说此案已在乡派出所立案县公安局不能插手,我们作为百姓我们知道“行政不参与司法、逐级上报等道理”,但并不意味此事就这样一了了之吧?百姓的事无小事。我们走投无路只能肯请作为父母官的市委书记和市长大人在百忙之中抽空过问此事,为民做主,督促公安机关尽快破案!甚为感激!

【答复意见】

网民“朱天顺”:

你好!2017年11月20日我局接到您在市长留言板的反映:关于你反映的你家被盗一案,此案自2017年11月14日早上九时许报警后,清水县公安局贾川派出所立即出警,赶往案发地,同时将案情报刑警队,会同局刑科室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勘查,提取了现场遗留的疑似嫌疑人的相关信息,并开展调查工作,11月17日县公安局批准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目前我局刑警大队、贾川派出所在对此案进一步侦查中,呼吁广大群众能积极提供破案线索,争取早日破案。

清水县公安局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