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留言】
| 留言内容: 清水县林业局和土门镇政府:我们是土门镇农民,现在正是玉米播种的季节,野猪野鸡等野生动物严重破坏玉米地膜,造成不小的损失。根据国家颁布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我们不能打这些动物,但它们造成的损失可以申请补偿,请问清水县如何执行落实这些规定?我们如何才能拿到补偿? |
留言时间:2021年5月16日
【答复意见】
清水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网民反映的“野生动物严重破坏玉米地膜,造成不小的损失”问题的答复
| 尊敬的网民“山人”: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我们是土门镇农民,现在正是玉米播种的季节,野猪野鸡等野生动物严重破坏玉米地膜,造成不小的损失。根据国家颁布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我们不能打这些动物,但它们造成的损失可以申请补偿,请问清水县如何执行落实这些规定?我们如何才能拿到补偿?”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县林业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为野猪等野生动物提供了丰富的食物来源和栖息场所,同时由于野猪为“三有”保护动物,各级政府加大保护和管理力度,禁止猎杀,再加上天敌狼、豹等动物数量较少,导致我县境内野猪数量急剧增加,成群结队的野猪在林缘区附近的农耕地中寻找食物,危害农作物,给村民造成财产损失,甚至危及村民的人身安全。 为有效控制野猪危害,减少农作物损失,维护生态平衡,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全县野猪危害农作物的实际情况,我局做了以下工作: 1.根据《甘肃省陆生野生保护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进行逐级上报,待补偿资金到位后,我局将及时开展补偿工作。 2.在争取补偿资金的同时,我局多次衔接保险公司建议将野猪毁农纳入保险,以切实减少野猪带来的危害损失。 3.汇报省市主管部门,申请对我县境内的野猪开展有计划的捕杀,以合理控制野猪种群数量。 目前,在上级补偿资金尚未到位、捕杀方案正在调查论证情况下,建议采取守夜、制造声响等方法驱赶野猪,减少野猪危害损失。 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1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