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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网民反应“交合作医疗有何保障”问题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07日 09:55   来源: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预览次数: 【字体:

【网民留言】

留言内容:我们一家在兰州打工,9.20号左右我爸从我们租的房子上摔下来腿摔断了,去兰州宝石花医院做了手术花费50000左右,由于是外伤医院不直接报销,让出院自己回家报销,前两天刚报下来报销了一万五,不到30%,我就想问问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标准就这么低吗?我家是建档立卡户,也比较困难,五万块钱对我们来说是个大数目

留言时间:2022年1月3日

【答复意见】

清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网民反应“交合作医疗有何保障”问题的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天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天政办发[2019]62号)《天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配置天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系统报销参数的报告》(天医保发[2019]81号)文件精神,“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按照医院级别设置起付线和对应的报销比例,统筹区内一级、二级、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分别为150元、500元、10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85%、75%、70%;跨市、跨省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2000元、30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65%、60%。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生产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且无第三方责任和他方赔偿的,其住院费用执行住院报销政策,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以上政策在甘肃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做了参数配置,住院费用实行网上系统结算。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在统筹区内出院结算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一站式结算。统筹区外异地就医住院基本医保即时结算后,凭住院结算单,参保地平安保险公司、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费用可进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异地就医返回参保地报销,系统一站式结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心,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清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