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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教育局关于网民反映“就读于城区幼儿园升小学咨询”问题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10日 09:27   来源: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预览次数: 【字体:

【网民留言】

留言内容:尊敬的县委书记您好!我是廉租房3区的一名住户,孩子就读于永清镇二幼,今年幼儿园升小学,在幼儿园毕业后,县教育局在暑假幼儿园摸底过程中,当时由于忙在接到幼儿园通知后前往幼儿园参加摸底工作中,将我妹妹购房合同拿到了现场,今天前往三中参加小学学区划分时,将自己本人名下的购房合同带到现场,在给现场教育局领导介绍当时情况时,领导答复“一切以当时摸底为主”,资料不在给予更改或审理,最终以现场抽签结果决定。我现场抽签为永清镇中小(李崖小学),我在县城以打工为主,家中两个小孩,一个还在上幼儿园,父母年迈,父亲在老家土门镇种地,主要是母亲一人在带孩子,请问如果按照今天这种情况,孩子无法就读于西关小学,而是李崖小学,一个还在永清镇二幼,这种情况该如何在一位老人带两个小孩的情况下接送。

留言时间:2021年8月30日

【答复意见】

清水县教育局关于网民反映“就读于城区幼儿园升小学咨询”问题的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咨询“城区幼儿园毕业生升小学”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今年6月,我局在“清水教育V”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清水县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对工作原则、招生对象、类别划分、服务片区、资料审核和工作步骤做了详细说明。按照招生公告要求,新生家长需提供家庭户口本,父母或新生本人的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缴费凭证)以及水电、物业的缴费收据等佐证资料,由教育、公安、房管部门以及城区学校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现场认定审核,统筹安排新生入学。

因您摸底时提供的不是新生监护人的购房合同,我局按照“户房一致优先”原则,在西关小学学位不足的情况下,在征求家长同意的基础上,对临时租住在西关小学服务片区但非该片区户籍,且没有固定房产家庭的学生,以抽签的方式将部分学生安置到相对就近的永清镇中心小学就读,抽签结果也由家长在现场进行了签字确认。建议您及时送孩子入学就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清水县教育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