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yongqing/2024-00001
  • 发布机构:永清镇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永清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永清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清水县永清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永清镇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

一是通过清水县政府网站、单位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方式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12条,包括领导简介2条,工作动态10条;二是通过“和谐永清”微信公众平台方式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670,包括工作动态659条,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发布11条,本单位牵头重点领域信息发布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未收到群众或者法人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及时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更新与清理工作,确保发布的信息规范、及时、完整、正确。本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数量0条、废止数量0条及现行有效数量0条。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我镇通过“清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谐永清”,镇、村(社区)公示栏等渠道及时准确公开民生实事、社会事业、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内容,切实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

(五)监督保障

一是认真抓好政务公开自查自纠工作,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将政务公开各项任务推进情况纳入内部绩效考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综合办公室专人抓”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确保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还不够高

改进情况:一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有关制度,加强市、县依申请公开办理联动,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满足人民群众信息需求。二是积极探索多样化政策解读,不断丰富解读材料形式,提高解读质量,增强政策解读的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tsqs.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清水县永清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永清路69号,邮编:741400;电话:0938-7151663,传真:0938--7151663,电子邮箱:yqz71516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