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rmzfbgs/2024-00006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2023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及省、市、县相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87条,内容涉及项目审批环保整改、信访投诉、环境质量状况等内容。

本机关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是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微博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其中,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信息41条,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1条,微博公众平台公开信息2550条,微信公众平台公开信息723条,12345政务平台、微信平台及省生态环境厅转办投诉答复42条。

通过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报送我县环境保护工作信息41条,主要涉及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内容

通过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共公开信息31条,其中:公开公示部门预算决算信息1条,政策文件信息4条,部门文件信息5条,通知公告信息15条,工作开展情况信息6条。

  通过微信、微博公众平台,公开报送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信息3273条,主要涉及业务工作运行情况。

  通过省生态环境厅转办、市长留言板、县委书记、县长留言板、12345政务平台、微信平台回复各类环境投诉问题42条,涉及垃圾、噪音、空气污染等,目前,受理投诉问题均已办结,所有投诉已由相关办理部门按照问题归属及办理情况进行了回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或者法人依申请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公开机制。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做好保密性审查,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和内容审核机制,提高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水平。  

)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度,我局主要依托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清水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公众平台等公开政府信息。

  )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确定专人负责日常政务信息公开资料采集、审核和发布,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进行信息方面政策培训及工作安排,确保发布信息数量和质量。

  2023年度,我局未受到上级部门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类通报处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方式多样性有待增强

2.公开内容更新有待进一步加强。

3.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情况有待增强。

(二)改进措施

对以上存在的不足之处,我局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不断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生态环境领域重要政策的解读二是增加图片类解读页面,增强阅读趣味性三是严格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核,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四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清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 //www.tsqs.gov.cn)查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泰东路,邮政编码:741400;电话:0938-7571832,传真:0938-8876053,电子邮箱:qshb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