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rmzfbgs/2024-00008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水务局2023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清水县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清水县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水务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清水县水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深入推进主动公开。严格执行《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的规定,推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清水县水务局在清水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共计公开信息76条,其中履职依据1条、机关简介2条、预算决算3条、政策文件12条、部门文件12条、通知公告19条、其他信息27条。通过信息公开,让群众了解水务工作的职能,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地宣传了水务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畅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2023年,水务局未曾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清水县水务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加强政府信息的管理,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本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0条、废止数量0条、现行有效数量0条。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强化门户网站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县直单位对外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机构概况,及时发布各类政策、通知通告、活动信息、人事动态、项目状况等内容,使各类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牵头,督促各站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将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各项制度,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三审”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0.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宣传引导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尚不熟悉,需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畅通渠道,提高公众知晓度。

(二)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工作机制不健全,需要进一步完善。

改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信息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主体公开,责任到人。定期检查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加强对不及时、不规范信息的整改落实。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务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信息发布质量,确保水务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提升。

(二)拓展公开形式。把信息公开工作重心从栏目建设向内容建设转变,最大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目录的更新维护,进一步拓宽公开形式,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提供便利。

(三)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监督,更好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清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tsqs.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清水县水务局联系(地址:清水县轩辕广场东侧水清路1号,邮编741400,电话:0938-7151353,传真:0938-7154066,电子邮箱:qsslj201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