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ifaju/2024-00000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清水县司法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到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府信息中心的业务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天水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清水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抓手,以满足公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需求为导向,细化公开目录,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一)主动公开。2023年,利用“清水司法”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号等媒体推送工作信息,发布各类信息1243条,原创578条,采用201余条。其中:新华网采用1条、中新网采用5条、新甘肃采用9条、法治甘肃网采用12条、甘肃法制报2条,省司法厅采用45条,市司法局采用140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及其材料目录63项;公开清水县行政执法指导案例5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申请主体为自然人。受理件均按规定及时办理答复,申请公开的内容均为本机关不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坚持公开为原则,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推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依照上级有关规定,确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文件;二是按照县政府办的统一要求,制定主动公开《目录》、《指南》、各种规章制度及依申请公开流程等机制;三是按照目录分类录入并在网上发布,供群众阅读;四是积极做好政务咨询信息的受理、办理和回复。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并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2023年度,清水县司法局主要依托甘肃司法网、天水司法网、清水县政府网站、清水司法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今日头条号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开设的三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由专人负责,做到了按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深度和精度,提高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助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县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对各自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的分工,能够做到资讯类定期更新,文件类及时发布,确保各类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同时加强对网站错误表述和错链的排查,根据每月网站普查报告进行整改反馈,并做到举一反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仍存在政策解读深度不够,解读形式单一化等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增强,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尚不全面,与公众要求有一定差距2024年,我局将通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更好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贯彻实施。继续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树立为民服务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二是进一步提高我局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和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一起,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将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最新进展通过政务公开的平台,及时告知公众,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三是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司法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落实限时办结制,压缩办事时限,最大限度地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确保做到工作高效便捷,群众满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清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tsqs.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清水县司法局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永泰东路27,邮编741400,电话:0938-7151575,传真:0938-7151575电子邮箱:gsqssf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