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tongjiju/2024-00017
  • 发布机构: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统计局2023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清水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清水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总要求,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切实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主动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通过清水县政府门户网、清水县统计局内部信息网等信息渠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3条。其中,动态信息及统计信息77条,统计分析21条,部门公告6条,部门文件6条,部门预决算2条,互动交流1条,涉及7个板块,实现信息公开专栏全覆盖,做到月月有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或法人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全面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做好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和公开服务指南编制发布。建立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机制,定期开展信息发布自查。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财务预决算等重点政府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及时开展政务信息公开问题整改,及时抓差补缺,规范信息归类管理,加强统计信息、统计分析等方面问题的信息发布频次。全面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统计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改进公开方式方法,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统计分析信息同时充分利用“清水发布”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渠道,采取图文并茂的方式,及时更新经济发展数据和工作动态,扩大宣传覆盖,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科室职责,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职工平时考核,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量化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整改省、市及第三方监测反馈的问题,持续做好常态化监管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发布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不够丰富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解读等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努力为公众提供更加精准及时的统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tsqs.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清水县统计局联系(地址:天水市清水县中山路71号,邮编741400,电话:0938-7151519,传真:0938—715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