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rmzfbgs/2025-00051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清水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各项规定,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等重要信息,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切实提高了财政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清水县财政局在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615条,包括财政预算信息208条、财政决算信息225条、项目绩效评价142条、涉农资金整合信息19条、其他信息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度,清水县财政局未收到公民或者法人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县财政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签制度,强化信息日常维护和发布审核,规范审核流程,确保政务信息真实准确。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财经政策以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上级政策及时转发解读,确保群众知晓及时,保障群众利益。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度,清水县财政局主要依托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财政局信息股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建设工作,做到了专人管理、专人负责,科学合法发布财政领域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本年年度我局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全社会的监督检查。落实审核机制,靠实审核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信息公开情况检查,将各股室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纳入考核范围,积极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全年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内容的丰富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聚焦三农、民生等热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坚持做到“该公开的必须及时准确公开”。三是持续强化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tsqs.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清水县财政局联系(地址:清水县中山路9号,邮编741400,电话:0938-7151037,传真:0938—7155155,电子邮箱:3932791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