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rmzfbgs/2025-00058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流程,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情况,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57,内容涉及项目审批环保整改、信访投诉、环境质量状况等内容。

本机关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是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微博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其中,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信息30条,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6条,微博公众平台公开信息866条,微信公众平台公开信息514条,12345政务平台、微信平台及省生态环境厅转办投诉答复11条。

通过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公示我县环境保护工作信息30条,主要涉及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内容

通过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共公开信息36条,其中:公开公示部门预算决算信息2条,政策文件信息6条,部门文件信息7条,通知公告信息15条,其他信息6条。

  通过微信、微博公众平台,公开公示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转发上级政策、会议精神及工作动态信息1380条。

  通过省生态环境厅转办、市长留言板、县委书记、县长留言板、12345政务平台、微信平台回复各类环境投诉问题11条,主要涉及噪音、大气方面,目前,受理投诉问题均已办结,所有投诉已由相关办理部门按照问题归属及办理情况进行了回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或者法人依申请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按照信息发布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常态开展政府信息日常监测和风险排查。二是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利用技术手段和人工检查等方法对发布内容进行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筛查,确保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公开。 

)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度,我局主要依托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清水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公众等平台,持续优化政府网站生态环境专栏建设,注重专栏的运维管理,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优化调整政务公开考核事项和完善公开制度,紧扣我局中心工作,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2024年度,我局未受到上级部门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类通报处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信息的期盼还有差距:一是部分政务公开的内容质量不高;二是信息公开及时性还有待提高;三是政民互动渠道的活跃度有待增强。

2025年,我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扛牢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完善信息内容,继续深入解读国家、省、市生态环境政策,丰富公开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二是健全规章制度,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建立信息发布提醒和督办机制,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三是加强政民互动,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提高公众参与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清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 //www.tsqs.gov.cn)查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泰东路,邮政编码:741400;电话:0938-7571832,传真:0938-8876053,电子邮箱:qshb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