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rmzfbgs/2025-00065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到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清水县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增强行政事务公开透明度,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聚焦安全生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公开工作动态;聚焦自然灾害,加强防汛、森林防灭火等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发布聚焦应急管理,做好各类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处置等公开。

(一)主动公开。依托县政府网站“清水应急”微信公众号等为主要公开渠道,围绕社会公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加大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等领域信息进行公开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625条,其中通过各级网站发布8条,清水应急微信公众号发布617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做好政府信息的审核与发布,做到信息发布及时权威。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及时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安全生产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坚持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梳理和更新,深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充分利用清水应急微信公众号,做好信息权威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便捷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做好工作把关、审核、监管日常事务由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政务公开方式群众关注度较低。

(二)改进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机制,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二是强化内容建设,结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活动,丰富和深化公开内容,努力让社会公众看得见、读得懂、信得过、能监督。三是加强业务干部的政务公开培训和学习,提高全局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tsqs.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清水县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永盛路50号,邮编:741400,电话(传真):0938-715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