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rmzfbgs/2025-00069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到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我局出台的各项民生政策文件,有力推动了全县民政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坚持把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及时在清水县政务服务网中设立民政局网站子群1个,每月定期对需要公开的政策文件、部门文件、通知公告、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信息及时更新,做到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在网站上予以公开,进一步提升了政府网站的影响力,实现了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一体推进。2024年共发布各类文件117个。持续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及时主动公开发布涉及民政部门的各类事项,不断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共公开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共68项,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12项、行政给付10项、行政确认8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公共服务事项28项,为群众办理政务事项提供了方便。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对“清水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经撰稿人初审、分管领导再审、主要领导终审并签字后,再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确保发布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2024年共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3期,其中政策解读类信息10期,其他信息83期。共转载中央和省市县各类信息272期。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条例》和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要求,按照“能公开尽量公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环节程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程序,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把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程序、时限等,对拟公开的事项按照统一格式、统一规范、统一要求,进行逐项编制目录,对需要网上公示的全部在网上公示,对不能公开的事项说明理由。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依法对涉密信息、内部信息和敏感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了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2024年没有发布、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行政府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建设,持续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办”“一网办”“掌上办”“跨省办”,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便捷度。积极开展群众网络诉求搜集办理工作,随时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困难、接受群众监督,所有信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办理,做到了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结果。

(五)监督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严格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督促局机关各股室对公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做好主动公开,切实畅通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虽然我局严格依照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2025年,县民政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针对存在问题实施一系列改进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高效、透明,更好地服务于公众需求。

改进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紧靠实工作责任。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股室负责人具体抓责任机制,全过程强化对信息发布的跟踪督促,明确时间节点,及时主动公开政策文件、部门文件和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工作,形成职责到岗、责任到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指导,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进一步优化升级信息公开事项,不断规范政策性文件解读的时效性,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到位,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便捷度。三是丰富公开内容,持续拓展公开的深度。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丰富信息服务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切实增强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全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全面提升我县民政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清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tsqs.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清水县民政局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上邽大道18,邮编741400,电话:0938

7151521传真:0938-7151521电子邮箱:qsmz202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