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nongye/2025-00137
  • 发布机构:农业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乡村振兴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清水县乡村振兴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4 11日到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清水县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年度公开重点任务,围绕我县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丰富公开的形式,加大政策解读回应,更好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1. 动公开情况

2024年,清水县乡村振兴局在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各个其他政务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信息202。除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和涉密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能规范、及时、准确和完整地发布政府信息,确保机关行政公开、公正、透明。

  2.依申请公开情况

  清水县乡村振兴局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清水县乡村振兴局明确了职能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保密关、文字关,所有在网站、公众号公开信息均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坚持“三审三校”“先审后发”,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乡村振兴局主要依托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时解决政务公开中的问题;二是组织乡村振兴系统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学习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操作流程,增强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发布、回应关切、服务保障的水平;三是不定期纠错整改,根据政务公开网和政务新媒体平台检测反馈情况,对错敏词、超期栏目、错链、无效链接、错别字等问题进行整改,不断提高网站规范化建设水平。

2024年度,清水县乡村振兴局未受到上级部门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类通报处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清水县乡村振兴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不高,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增强等问题。

下一步,县乡村振兴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重推进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充分运用县政府门户网站乡村振兴局子站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向广大民众解读最新教育政策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乡村振兴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不断丰富新媒体发布形式,让政务新媒体更具便捷性、可靠性,及时推送和跟进热点信息、百姓关注信息等各类信息的公开,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三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建立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使信息公开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不断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sqs.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清水县乡村振兴局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永清路119号;邮编:741400;电话:0938-7151249;传真:0938-7151216;电子邮箱:qsxnync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