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2023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组织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选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永清镇所辖社区选聘社区工作者40名
二、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5.具有清水县户籍或生源地;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同等条件下,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在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考验中表现突出的相关人员优先选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选聘对象:
1.截止2023年7月31日仍不能取得毕业证的;
2.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5.违反党规党纪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立案侦查)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7.存在涉黑涉恶情形,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
8.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9.在职村干部不得报考;
10.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1.组织报名(6月25日—6月30日)
凡符合选聘条件者,于2023年6月25日至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永清镇人民政府三楼党建办统一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应届毕业生未获取毕业证的,提供所在院校在读证明,须标明当年能够毕业日期),②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照4张,③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相关表彰奖励证书(无证书者可不提供)。
2.资格初审(6月25日—6月30日)
报名时同步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资格审核通过后,填写《清水县2023年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将提供的相关报考资料一并退还本人。
3.笔试(7月8日)
笔试科目:《社会工作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3年7月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笔试成绩将在甘肃党建APP清水平台予以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请考生密切关注。
超过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均纳入清水县大学生村文书后备人选库。
4.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
总成绩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40%进行计算。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持有社工证的优先录取,其他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将在甘肃党建APP清水平台予以公布。
5.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信息(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复印件),组织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信访局等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6.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的总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按照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在报考人员中等额递补。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7.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选聘单位根据考察对象户籍地或生源地,对考察对象德才素质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村(社区)或工作单位的意见建议,重点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8.公示
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甘肃党建APP清水平台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9.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参加为期3天的岗前集中培训。新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10.聘用
对参加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由永清镇党委分配到各社区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由永清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合同内容,严格履行双方责任。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1.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合同制,合同期限与社区“两委”班子任期一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聘。工资待遇按照现行社区工作者待遇执行,后续将根据省市要求进行调整增长。
2.社区工作者享受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政策待遇,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法定节假日、体检等福利待遇。
3.对表现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可通过法定程序推荐进入社区“两委”班子。
4.在不影响所在社区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公开选聘的社区工作者可自主报名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各类招考。考录后,社区工作者报酬和待遇予以终止。
五、注意事项
1.甘肃党建APP清水平台是发布本次公开选聘公告、公示等信息的唯一网上平台,在整个选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2.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3.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因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对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不再进行通知。
4.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清水县委组织部 0938—7152001
清水县民政局 0938—7151521
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8—7156365
清水县永清镇人民政府 0938—7151663
中共清水县委组织部 清水县民政局
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