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堡镇关于持续受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公告
为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巩固拓展集中整治成效,现将整治内容和整治工作中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投诉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整治内容
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挪用私分集体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集体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损害集体利益等问题。
2.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贪污侵占、套取骗取、截留挪用乡村振兴资金以及在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失职失责等问题。
3.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挤占挪用养老服务资金、虚报冒领养老补贴、养老金拨付不及时、以养老名义非法集资等问题。
4.惠民惠农补贴发放管理突出问题: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惠民惠农补贴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5.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突出问题: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挤占挪用、骗取套取项目资金以及监管不力导致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6.农村供水突出问题:农村自来水安装和水费收缴过程中违规摊派费用、重复收费、收费不入账等问题。
7.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8.乡村光伏收益资金管理突出问题: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二、监督举报方式投诉
举报电话:0938-7381000
举报电子邮箱:979316452@qq.com
来信来访地址:清水县红堡镇人民政府纪委办公室(邮编:741408)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客观真实反映问题,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提倡和鼓励实名监督反映,对实名反映的问题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对反映人相关信息,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依法保障反映人合法权益。
中共红堡镇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