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baisha/2021-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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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2020〕120号白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沙镇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0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政府发〔2020〕120号

白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沙镇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现将《白沙镇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白沙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

白沙镇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减轻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科学实施防洪调度、抢险救灾,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保障社会经济发展。

1.2 基本原则

坚决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尽可能调动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团结抗洪。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国家防总办公室制定的《城市防洪预案编制大纲》、《清水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4 适应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白沙镇境内各村委、辖区各单位洪水事故。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组织机构

成立白沙镇防洪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指挥:崔小林 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王岩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强人大主席

成 员: 成艳萍 党委副书记

魏海增 纪委书记

张永斌 副镇长

陶星星 副镇长

李 振 武装部部长

刘向斌 党建办主任、司法所所长

袁有忠 白沙派出所所长

王彦明 纪委副书记

温国材 食药监所所长

白延亮 文化站站长

王文陶 精准扶贫工作站专职副站长

刘军科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赵明华 农技推广和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 娟 计生服务所所长

王苗苗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鲁少忠 白沙卫生院院长

金东林 白沙农中校长

白小兵 白沙学区校长

汪念武 国网供电公司白沙供电所

黄建军 白沙供水站站长

任向东 汤浴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蒋永安 温泉村党支部书记

王金明 鲁湾村党支部书记

程百世 程沟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马平刚 马沟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石宏明 代沟村党支部书记

张海军 太石村党支部书记

黄 飞 赵沟村党支部书记

马海国 箭峡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马万文 桦川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罗天喜 元坪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乔俊青 桑园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康小明 鲁沟村党总支书记

蒋过桥 白沙村党总支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张永斌(兼)。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设立防汛抢险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助组、后勤保障组、通信联络组5个应急小组。

2.2 职责

2.2.1防洪防汛指挥部主要职责

(1)在镇党委政府和县防洪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洪工作的法规、政策和镇党委政府、县防洪防汛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及党委政府关于防洪防汛救灾的各项指令,发布启动预案命令,指挥相关部门进行紧急应对。

(2)根据灾情对防洪防汛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部署、协调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各组成部门实施抗洪和救灾工作,执行党委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制定和修订《白沙镇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3)当行政区域内有重特大洪水灾害发生时,组织召开防洪防汛工作应急会议,听取有关村和单位的雨情、水情、灾情汇报,安排部署防洪救灾工作。

(4)统一指挥全镇的防洪防汛应急工作,组织镇直相关部门按本预案规定职责对受灾地区进行抗洪救灾。

(5)向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水灾害和抗洪救灾应急工作情况。

2.2.2防洪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执行镇防洪防汛指挥部各项决策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调度指令。

(2)掌握汛情、灾情,必要时发布洪水预报警报和汛情公报,编写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报告。

(3)负责协调、检查、督促辖区内各级和有关部门的防汛工作。

(4)组织制定防御洪水方案,检查、督促各项防汛抗洪和救灾措施的落实工作。

(5)协助组织防汛抢险队伍,组织防汛信息系统建设。督促、检查和落实有关防汛物资的储备。

(6)完成镇防洪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各抢险应急小组职责

(1)通讯联络组:负责内外的通讯联络,随时保持联系畅通。一旦发生洪水事故,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2)后勤物资保障组:按照镇防洪防汛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做好防洪物资储备、管理、供应工作。

(3)医疗救助组:负责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协调各医院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4)安全保卫组:负责维护防洪抢险公共秩序,交通、道路管制和灾区社会治安。出现紧急情况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国家、居民财产和防汛救灾物资,破坏防洪工程、防汛通信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洪救灾的治安和保卫工作。

(5)防汛抢险组:负责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抢险救灾,尽可能减少因灾造成的损失。

2.3 各村、辖区各单位防洪防汛指挥机构

各村、镇属各单位建立健全相应的防洪防汛指挥机构,将防洪工作责任分解到各组、人,必须在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洪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本地区、本单位防洪抢险工作。

2.4汛期值班制度

各村、各单位要安排汛期值班人员,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严禁值班人员脱岗。

2.5 汛期重点检查监控内容

(1)督促各村各单位要落实防汛责任制,将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村作为监控重点,确保安全度汛。

(2)督促客货运输人员要加强对汛期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对容易发生塌方、落石等危险地段进行重点监控,遇暴雨天气和桥线情况不明时要停运,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督促有滑坡、塌方隐患的局域要加强巡查、监控,及时发现险情,并组织加固引洪设施。落实预防、抢险、撤退等各项措施,确保汛期安全。

(4)督促各村要加强村内的排洪设施排查加固,及时整改,要完善和落实防汛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水情预测、预报,确保汛情信息和调度指令畅通,防止水灾事故发生。

3 洪水预报预警及物资准备

3.1 预报预警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局发布的降雨预报进行预警:发生五十年一遇洪水(24小时降雨量达到50毫米),或发生百年一遇洪水(24 小时降雨量达到100毫米)时,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淹没区人员、财产转移和抢险救灾工作。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灾情及抢险工作进展。

3.2灾情上报

灾情信息主要应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交通运输、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组织核实后,应立即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3 物资准备

防洪防汛抢险物资需储备:雨鞋、雨衣、编织袋、铁锹、照明器材、救生设备、运输工具等。

3.4运输车辆安排

由后勤物资保障组随机抽调。

4 应急响应

4.1 五十年一遇洪水防御方案

当发生五十年一遇洪水时,根据我镇防洪工程现状,属标准内洪水。洪水只在河床内通行,不涉及人员、财产转移等事宜。指挥部派人加强巡视,严密监视水情变化,组织落实好抢险物资、车辆和抢险队伍,随时准备抗御超标准洪水。

4.2 百年一遇洪水防御方案

当发生百年一遇洪水时,根据我镇防洪工程现状,属超标准洪水。当发生百年一遇洪水时,为人民群众安全,指挥部要在组织抢险的同时,及时指挥应急队伍,做好人员、财产转移工作。

4.3 应对措施

发生洪水时,指挥部要及时组织、指挥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抗洪救灾的各项工作,各抢险应急队伍分赴发生灾情地点,迅速投入救援。通讯联络组要确保信息畅通,后勤物资保障组要确保物资供应,医疗救助组要做好伤员救治及卫生防疫工作,安全保卫组要维护好灾区的社会治安,严厉打击破坏、盗窃分子。

4.4 安置地点

利用镇内有利地形,就地就近向高处转移。安置地点要提前做好准备。

4.5 撤离路线

根据撤离去向和数量,各出险地按指定路线撤离,以免造成相互干扰和交通堵塞,影响撤离速度。

4.6 运输车辆调配

车辆主要用于各村、镇属单位转移档案资料和重要物资,另一部分作为转移群众和群众财产,合理安排人员撤离和疏散用车,保障有部分车辆供转移老弱病残和学生儿童使用。

4.7 后勤供应

撤离到安全地带后,由后勤物资保障组负责灾区和抢险人员的食品供应。参加抢险人员和其他服务人员的食品供应,每人每天按1.0公斤熟主食品、0.5公斤火腿肠、罐头等副食品、6瓶矿泉水供应,按3天考虑。

4.8 医疗与卫生防疫

医疗及药品供应工作由镇中心卫生院负责。从卫生院抽调身体好、素质高、经验丰富的医生和护士,组建2个巡回医疗救护队,每队5人,参加应急救护,同时全力进行监测和消毒,防止各种流行性疫病的发生。

4.9 应急结束

防洪防汛应急工作结束后,指挥部根据抢险救灾实际情况,发布解除应急命令,转入正常工作。

5 宣传、培训和演练

5.1 公众宣传教育

由各村采取广播宣传等措施开展公众防御洪水灾害、安全自救、服从统一安排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5.2 培训和演练

由镇武装部负责对抢险救援队伍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抢险救援能力;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抢险救援演练,确保预案启动后,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抢险及时有序。

6 奖惩

6.1 奖励

对在洪灾抢险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6.2 惩处

对在洪灾抢险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临阵逃脱、拒不执行抢险救援命令的有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白沙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