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委发〔2019〕110号
中共白沙镇委员会白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9年度贫困退出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为扎实做好我镇2019年度贫困退出验收工作,确保贫困人口规范有序退出,实现整县脱贫摘帽目标,根据《清水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贫困脱贫退出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清脱贫领办发〔2019〕78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对标对表,科学测算和衡量贫困人口退出6项指标及贫困村退出4项指标,实事求是开展验收,对稳定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人口要及时退出。注重脱贫质量,坚决防止虚假脱贫,确保贫困退出符合客观实际、经得起检验。
(二)坚持统一标准。认真学习研究《甘肃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清水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贫困脱贫退出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强化贫困退出业务培训,严格执行验收程序、标准和方法,严禁随意降低标准或拔高标准,严防验收口径不一致、标准不统一,确保认定结果真实,保证脱贫质量。
(三)坚持脱贫程序。严格执行“12345”贫困退出验收程序,注重群众参与,坚持公示公告,按照标准要求逐户逐项开展验收,做到公开、公平、透明、规范,切忌抱有侥幸心理,走形式、走过场,确保退出结果真实贫困户认可。
(四)坚持精准要求。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人口不精准、政策落实不到位、收入及“三保障”边缘化、农户申报与实际现状明显不符、贫困户对退出不认可等难以界定的问题,要及时梳理汇总,上报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审定,不得草率决定;对确有问题不能脱贫的,坚决不予脱贫,并对相关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对达到脱贫退出标准的,按标准要求退出。
二、验收对象及范围
贫困人口:验收对象为全镇2019年8月底国扶系统中动态管理后剩余未脱贫人口124户523人。
二、退出验收标准及要求
各村要严格按照《甘肃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清水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贫困脱贫退出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的贫困人口脱贫退出标准执行。
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有安全饮水,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共6项指标,均为否决指标,全部达标后方可退出。
(一)收入标准。2019年度省定退出验收入均纯收入标准为3800元,收入核算时限为一个年度(2018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为体现国家对收入稳定性和持续性的要求,在计算收入时扣除以下因素后,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收入标准的视为收入达标:临时性救济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报销金和医疗救助资金,三、四类低保金,政府给予的有固定用途、不能用于日常消费的到户补助项目资金,学前、高中和中职学生补贴,一次性赠予和人情往来收入等。
(二)“三保障”标准。严格执行《甘肃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三)兜底人口退出标准。对整户识别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一二类低保户和特困供养户,“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解决后的,通过验收后可以退出,退出后继续落实相关帮扶政策。
四、退出验收程序
贫困人口的退出验收程序严格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的通知》(甘办发〔2018〕50号)相关规定执行。
贫困人口退出验收
1.镇村初验。一是摸底测评,由镇政府组织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入户摸底调查,对照贫困人口退出验收标准逐户测评,填写《清水县2019年贫困人口退出乡村初验表》,并提出拟脱贫人口名单。二是民主评议,召开包括拟退出贫困户在内的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对本年度拟退出人口进行民主评议。三是村级公示,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四是乡镇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拟脱贫人口,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工作队队长(非贫困村为驻村干部)、拟脱贫户在《白沙镇XX村2019年拟退出贫困户花名册》签字,并报镇政府审核。五是汇总上报,镇政府审核后,镇党委书记、镇长、镇扶贫工作站专职副站长在《清水县白沙镇2019年拟退出贫困户花名册》签字认可,并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标注退出。待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拟退出贫困人口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抽验,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级有关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核查,达到退出验收标准的,由县政府批准退出,并在贫困户所在行政村公告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正式标注退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是贫困人口退出验收的责任主体,要把贫困退出验收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充分发挥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决策部署、沟通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干部和村“两委”,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逐户开展贫困退出验收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贫困退出验收工作。
(二)坚持目标标准,注重脱贫质量。要严格按照贫困退出标准,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坚持严格的脱贫标准,坚持规范脱贫程序,用过程控制保证脱贫结果,用工作质量保证脱贫质量,用扎实的作风保证退出的真实。严禁“三保障”未实现就宣布脱贫、把预期收入算成当年实际收入搞“算账式”脱贫、层层加码搞“指标式”脱贫、短时间集中政策资源搞“游走式”脱贫、当年新识别纳入当年脱贫退出搞“突击式”脱贫。贫困户脱贫必须得到包括脱贫户在内的广泛认可,确保脱真贫、真脱贫,使退出验收结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三)严把时间节点,按期完成任务。今年是整县脱贫摘帽年,贫困退出验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村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开展脱贫验收工作。贫困人口脱贫验收方面,9月18日前各村完成入户摸底工作,并提出拟退出贫困人口名单;9月20日前各村要完成民主评议工作;9月25日前完成村级公示;9月26日前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白沙镇拟退出贫困人口花名册;同时配合做好县级验收和市级抽验工作。
(四)严格督查检查,强化监督问责。全镇要加强对脱贫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防止和纠正偏差。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贫困退出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实体性指标达到退出验收标准,程序性要求不变通、不走样,防止贫困人口“被脱贫”。对贫困退出验收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或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村及人员的责任。
中共白沙镇委员会 白沙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