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发〔2020〕81号
白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清水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
通知
镇属各单位、各村委会: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19〕60号)、《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清水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白沙镇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口在白沙镇内但在县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清水县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本次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镇属各单位、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白沙镇人民政府成立清水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党政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各村委会要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各社区(村委会)要有专人负责普查工作。村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依法普查意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甘肃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加强宣传动员。各村普查机构要创新方式方法,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既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又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要求、相关知识,以及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引导、动员广大普查对象积极参与普查、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确保数据质量与安全。按照国家要求,普查登记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各村普查机构要加强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各村普查机构要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照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同时,各村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防泄露。
附件:白沙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白沙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3日
附件:
白沙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 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强镇人大主席
成艳萍镇党委副书记
魏海增 真纪委书记
张永斌 副镇长
陶星星 副镇长
李振 镇武装部部长
刘向斌 镇党建办主任、司法所所长
王彦明 镇纪委副书记
王文陶 镇扶贫站专职副站长
刘军科 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白延亮 镇文化站站长
王苗苗 镇社会治安中心主任
成 员:任向东 汤浴村书记、主任
蒋永安 温泉村书记、主任
王金明 鲁湾村书记、主任
程百世 程沟村书记、主任
马平刚 马沟村书记、主任
石宏明 代沟村书记、主任
刘国锐 太石村主任
武小文 赵沟村主任
马海国 箭峡村书记、主任
马万文 桦川村书记、主任
罗天喜 元坪村书记、主任
乔俊青 桑园村书记、主任
武万祥 鲁沟村主任
蒋过桥 白沙村书记、主任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张永斌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