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baisha/2021-00103
  • 发布机构:白沙乡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党委发〔2021〕36号 中共白沙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白沙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党委发〔2021〕36号

中共白沙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白沙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党支部,镇属单位党支部:

  现将《白沙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白沙镇委员会

                                                              2021年4月11日

                                白沙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好全镇党史学习教育,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共清水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好全镇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的重要指示和嘱托,努力谱写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白沙、不断开创白沙发展新局面的时代篇章。

组织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抓好党史学习教育的必然载体,也是检验学习教育成果的有效手段.要以切合实际、从速办结、成效明显、群众满意为原则,做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建党100周年等重要纪念日、重大节庆日的节庆活动相结合;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相结合;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实施乡村振兴相结合;与“岗位树标兵,建功十四五”相结合;与“守初心、履职责,保驾护航新发展”相结合;与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学党史增强理想信念,践承诺不忘使命担当”相结合,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工作措施

  紧紧围绕白沙镇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总抓手,把学习教育与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使实践活动贯穿于学习教育全过程。结合我镇实际,将突出抓好十个方面的具体实践活动。

  (一)要把党史学习教育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主要议题,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精读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四本书”,举办读书班,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体交流研讨活动,班子成员每月至少撰写1篇心得体会或交流研讨材料,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体学习。每月组织一次学习演讲、知识竞赛或理论测试。

  (二)组织开展好党委书记讲党史活动。坚持每周讲好一个党史故事,每月到各村讲一次党史党课,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参观一次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一次演讲活动,观看一部红色电影。

  (三)全力组织好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好“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活动。紧紧围绕“建强组织筑堡垒、服务中心做贡献、为民办事解难题”这一目标要求,激励动员各村党组织、镇属单位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开新局、奋进新征程;二是组织开展好“两优一先”的评选表彰活动及事迹宣讲活动。现身说教,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提供优质服务,切实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三是组织好文艺演出活动。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100周年文体活动;四是组织好专题宣讲活动。开展好精品党课100讲活动,确保全镇各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普遍接受1次党课教育。

  (四)组织开展好“学党史、听党话、知党恩、跟党走”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吃水不忘挖井人,致富不忘党的恩”。开展“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向革命烈士敬献花篮奠英烈活动,弘扬革命历史,发扬“三牛”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凝聚发展正能量。

  (五)在全体党员中组织开展好“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大学习、大讨论、大研讨、大落实活动。我为“十四五”发展建一言、献一策、助一力,实现“十四五”开局起好步、开门红。

  (六)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好进村服务,“颂党恩、践初心、办实事”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帮扶村户和包抓小区组织开展1次慰问,帮办1件实事,解决1个问题,参与1次环境整治,宣讲1次党的历史及现行政策的“五个一”活动。

  (七)在机关党员中要办好五件实事。一是讲好一个党的故事;二是叙述一段镇村辉煌成就;三是说说自己最精彩的人生经历:四是结对帮建一村助推乡村振兴,指导一户脱贫监测户、一户小康示范户夯实小康建设基础:五是联系参加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助推农业产业发展。

  (八)在农村党员中组织开展好“一站五岗”活动。以镇村文明实践所(站)为载体,以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双诺双践”为依托,依据个人专业特长,按理论政策宣讲、志愿服务、环境整治、调解维稳、移风易俗五个岗位划分责任区,认领示范岗,开展好全方位的服务实践活动。

  (九)结合镇村实际,针对不同群体的党员情况,立足本职工作,组织开展好“岗位树标兵,建功十四五”活动,把实践活动的具体措施落在实处,见到实效。

  (十)以公共安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基层基础建设、社会治理等民生工程为重点,推出一批为民惠民便民的硬招实货,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使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三、方法步骤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2021年3月起至12月结束,按照以下几个环节展开。

  (一)筹划准备阶段(2021年4月上半月)。各村党组织镇属单位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加强与服务对象的对接衔接,全面了解掌握基本情况,找准突破口、切入点,与群众面对面共同商讨确定帮办实事计划或清单,研究谋划提出切实可行、符合实际的为群众办实事具体项目,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划分和完成时限等,形成“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方案及为群众办实事清单于4月12日前报镇党委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4月下半月至11月底)。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实效导向,对议定的帮办事项,严格实行台账管理,逐项压紧靠实责任,健全工 作协调机制,及时跟踪问效,按期对账销号,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条条有落实。实践活动从动员大会到党中央“七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以帮办实事为主,突出解决人民群众的急事难事和重点工程落实;从动员大会到总结大会,以建章立制为主,突出完善政策措施和建立长效机制,严格各执行定期报送制度,要对帮办实事和建章立制情况进行统计,每月向镇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实践活动推进情况,客观准确反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2月)。对承诺事项逐条逐项开展对照检查,切实完成实践活动任务清单中的各类帮办实事任务,形成并提交实践活动总结报告。镇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照党史学习教育中有关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和实践活动方案中提出的具体任务开展检查验收,并对验收情况进行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在镇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各村党组织、镇属单位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要全面组织实施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专门机构、组织专业力量,推进实践活动落地落实,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人抓、有人管、有载体、有成效。

  (二)细化措施落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全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推进计划;广泛开展民情调查,全面掌握人民群众有哪些急事难事,有哪些忧愁和所需所吩,建立问题清单,健全挂牌销号管理制度,确保党员人人参与、承诺件件落实、问题欠账整改到位,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一些“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确保帮办解决的实事使人民群众满意和接受。

  (三)严格督查检查。要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范围,镇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学习教育中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实践活动中存在的谋划不深、推进不迅速、作风不扎实、成效不显著等问题,要按照党史学习教育要求进行通报,督促及时整改,确保实践活动有力有序推进。

  (四)加强典型宣传。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要进行多方位、多形式、多角度集中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实践活动的社会感染力和凝聚力。各村党组织、镇属机关党支部要深入挖掘和梳理为群众办实事典型事例,推出一批经得起检验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向镇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