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baisha/2022-00166
  • 发布机构:白沙乡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党委发〔2022〕94号 中共白沙镇委员会 白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沙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0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白沙镇委员会 白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沙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

  为持续做好全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按照8月12日召开的清水县乡村振兴工作站长2022年8月份例会会议精神,现将白沙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近期重点工作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白沙镇委员会 白沙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5日

白沙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近期重点工作

  一、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

 (一)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各村要按照第二季度督查通报,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各村要在8月19日前上报通报中指出的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方面共性问题的整改报告和佐证资料,同时代沟村要上报关于项目库部分到户受益户数与项目受益户花名册不一致的整改报告和佐证资料。8月20日前向乡村振兴局和财政局上报整改报告和佐证资料。

 (二)规范项目库动态管理。2022年项目库动态管理管理工作5月底已经结束,各村要对动态管理程序、资料整理完善,对县级审核确定的项目库进行公示公告。镇乡村振兴工作站要将年初项目库、动态调整项目库资料,按照入库流程全部扫描成PDF版,8月25日前上报乡村振兴局。

 (三)完成衔接资金项目公示公告。镇村两级要有2022年县级资金项目公告公示资料(年初项目库、年中动态调整、所有项目计划、项目实施、项目完成等),会议记录、上报文件、公示榜底、高质量的公示照片等资料必须齐全。要将每项公告公司资料扫描成PDF版,8月25日前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四)完善好项目软件资料。镇村两级要对2021-2022年所有衔接项目资料于8月17日前全部整理完善到位,并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归档,各分管领导要做好督查督促工作,办公室业务人员要及时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对接,指导各村做好资料的整理完善和归档工作。

 (五)持续抓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镇村两级要按照《清水县乡村振兴局转发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全面认真开展“回头看”,建立问题整改台账,8月底前上报整改报告和整改台账。

 (六)做好衔接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准备。从8月15日开始,第三方机构将对全县2021年衔接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对2022年衔接项目资金开展中期绩效评价,办公室业务人员要与行业主管部门对接,按照评价指标和要求,完善好镇级资料,同时要指导各村完善好所有资料,确保资料不出任何问题。

  二、雨露计划工作

  (一)将“两后生”毕业生就业作为脱贫劳动力就业监测的主要内容,做好监测统计和就业服务,及时将未就业“两后生”情况统计上报。

  (二)对今年春季“两后生”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再核查,确保资金和告知书发放到户,农户知道补助政策。

  (三)提前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两后生”培训补助发放工作,提前做好摸底工作,学生开学后,立即上报证明资料,9月中旬前补助资金必须发放到户。

  三、驻村帮扶及“一行动一活动”工作

 (一)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各驻村工作对要按照《清水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做好全县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考勤、公示、例会、报告、自律等制度,落实好钉钉平台申请和填写请销假呈批表双审批请假制度。

 (二)加强走访熟悉政策。各驻村工作队要按照《清水县驻村帮扶工作队职责任务清单》和全省统一要求,严格落实“每月对帮扶村三类户、低保户、残疾人、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困难群众开展1次走访,每季度对脱贫户、一般户开展1次走访”的硬性要求,扎实开展走访工作,并做好记录。

 (三)持续开展一行动一活动。要以“一行动一活动”、“三亮三晒两评”为载体,加强对困难人群的关爱服务,经常嘘寒问暖,协调做好帮扶工作,要严格落实“每年为群众至少帮办1件实事”的硬性要求。

 (四)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各驻村工作队要对《清水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县驻村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扎实整改,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出现相同的问题。

  四、光伏收益工作

 (一)合理设置公益岗位。一是5个脱贫村要将到村资金的60%用于公益岗位人员的报酬发放,其中45%要用于固定岗位人员的报酬发放,15%用于临时性岗位人员的报酬的发放,各村要按照这个比例增加固定岗位人数。二是固定岗位人员的报酬要严格按照每月发放基础报酬和每季度发放绩效报酬的模式发放工资,不能基础报酬和绩效报酬同时发放,也不能将几个月的报酬一起发放。

 (二)规范村级台账资料。要按照2020年6月初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水县2020年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方案的紧急通知》文件中的模板,规范完善村级资料。

 (三)提高户用电站发电率。2022年4月27日省乡村振兴局下发《关于第一季度全省村级光伏帮扶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中,通报我镇代沟村朱维明家户用电站,因房屋阻挡5片导致发电率底的问题,由于整改不及时,又被省上第二次通报,因此涉及户用电站的村要高度重视,督促农户做好电板的除尘等工作。

 (四)做好问题整改。一是赵沟村要对县发改局和乡村振兴局提醒函中指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并于8月16日前上报整改报告,镇上要于8月16日前向县发改局和乡村振兴局上报整改报告。二是5个脱贫村要对照《清水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光伏帮扶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

  五、户厕录入工作

  各村要按照清水县乡村振兴局转发《天水市乡村振兴局天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甘肃省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平台使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户厕录入工作。

   六、东西部协作工作

  各村要按照《清水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东西部协作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要求,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桑园村要尽快完成村集体经济项目设备的采购工作。二是镇村要完善好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软件资料的完善工作。三是各村要在8月底前按照稳岗三个月以上的要求完成脱贫劳动力在天津就业的任务。

  七、互助资金回收工作

  有互助资金逾期的村,由包村领导和驻村干部要负责,组织村干部、互助协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驻村帮扶工作队上门催收。必要时要启动互助小组连带担保还款的措施,对有还款能力但拒不还款的要启动法律程序。

  八、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

 (一)专项排查工作。一是各村必须要在8月17日前完成一二类低保户和2021年底收入低于6500元户的入户排查工作,填写好入户排查表,留存好入户排查影像资料。二是对通过排查需要纳入监测户的必须在8月26日前完成识别工作,三是8月28日前完成专项排查总结工作。

 (二)一户一策帮扶计划制定工作。各村对照7月26日下发的各部门政策清单,再次完善一户一策帮扶计划,不能出现帮扶措施漏项的问题。对已经落实的措施及时要录入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汤浴村由于帮扶措施录入不全,导致户均帮扶措施低于全省3.72项的平均水平。

 (三)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的收入工作。在收入增长方面。按照要求,今年全镇的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的收入增幅要达到18%-27%,各村的增幅要在15%-35%之间。其中经营性收入全镇的增幅要在20%以上,各村要在12%以上。工资性收入的总量要保持增长。在收入占比方面。脱贫户和监测户的生产经营性收入要占总收入的20%以上,2021年我镇生产经营性收入占总收入的占比全部在20%以下,其中占比在1%-5%之间的村:鲁湾、温泉、桦川赵沟4村;占比在5%-10%之间的村:白沙、鲁沟、代沟、桑园、太石、箭峡、元坪7村;占比在10%-20%之间的村:马沟、程沟、汤浴3村,各村必须提前算好收入账。

 (四)村户资料方面。镇村两级资料按照去年省上下发的资料清单整理。户内资料按照今年下发的资料清单整理。村户资料必须在8月20日前完善到位。

 (五)问题整改方面。一是各村要再次完善国家和省上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资料,整改台账中的整改措施要见人见事,要有相关数据支撑。二是各村要对《清水县乡村振兴局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中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

 (六)数据质量方面。各村必须要据实录入各类数据,在录入数据时必须要注意逻辑关系,同时要按照数据质量清洗手册中的142条规则开展已录入数据的效验修改工作。

  九、防返贫保险方面

 (一)“三类户”刚性收入不达标的(低于6500元):按照缺多少补多少进行赔偿,需提供申请表、审批表、收入测算表、村级证明、身份证、户口本、一折通。

 (二)“三类户”因病因意外事故的: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后,自付资金在2000元以下的,按30%赔偿;自付资金在2000-5000元之间的,按50%赔偿;自付资金在5000-15000元之间的,按70%赔偿;15000元以上的按90%赔偿,赔偿最高不超过20000元。需提供申请表、审批表、村级证明、病例、发票(原件)、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医疗保险报销凭证(原件)、身份证、户口本、一折通。

 (三)“三类户”因学的:本科生每学期补助1000元,研究生、博士生每学期1500元。需提供申请表、审批表、村级证明、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同时需要原件照片)、身份证、户口本、一折通。

 (四)三类户因灾(暴雨、洪水、泥石流、地震等出现危房的):每户补助5000元,需提供申请表、审批表、村级证明、C、D及危房鉴定报告、身份证、户口本、一折通。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唯一的住房成为危房的才能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