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政发〔2023〕69号 签发人:王 文
白驼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驼镇2022年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现将《白驼镇2022年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驼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
白驼镇2022年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考核
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全面做好2022年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中共清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清水县2022年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扛起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对标对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考核反馈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挖问题根源,细化工作举措,强化整改落实,确保各类问题不折不扣按期整改到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反馈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坚决整改,逐条逐项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要求清单,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对准靶心、定向发力,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不漏项、过程抓得紧、成效过得硬。
(二)坚持统筹推进。强化系统观念,把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考核发现问题与国家考核评估、审计检查等各类反馈问题统筹起来,把整改工作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一体谋划、统筹考虑,综合施策、精准整改。
(三)坚持举一反三。分类施策抓好整改,从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等不同方向完善政策设计、打通“梗阻”、推动落实、放大成效。既整改已经指出的突出问题,通过点上问题的整改带动面上问题的整改,又对标对表排查苗头性问题和潜在风险隐患,举一反三抓好类似问题的整改。
(四)坚持从严从实。突出“严”“实”标准,不遮掩矛盾,不避重就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严格的要求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务实、整改过程扎实、整改结果真实。通过整改工作改进作风、提升能力,防止整改走过场、搞变通,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问题及整改措施
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考核共反馈我县5大类15个方面25条具体问题,结合我镇实际,共认领5大类14个方面24条具体问题,其中干部能力提升、驻村帮扶、政策宣传、健康帮扶、饮水安全、台账资料、收入增长方面各1条,就业帮扶、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方面各2条,东西部协作方面3条,产业帮扶方面4条。
(一)干部能力提升方面
问题1:部分村干部对政策和村情户情掌握不全面。第三方实地调查发现,清水县个别村书记对村情不掌握,访谈时相关数据不了解。个别村干部对自身工作内容掌握不透彻,对部分脱贫户户情不清楚;综合核查发现,部分新到岗的乡村干部,对有效衔接政策规定把握不准确、了解不全面。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工作指导。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要求,结合周工作例会及业务培训会议,切实加强业务培训与指导。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充分做好防返贫致贫监测工作,按照“发现响应、核查评估、动态监测、精准帮扶”要求,并积极对接落实各类扶持政策,确保稳定消除致贫返贫风险。二是积极开展活动。扎实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镇村干部通过上台汇报工作,倒逼其熟悉村情户情,强化对拓展脱贫成果工作的有效巩固。三是从严开展督查问效。加强对乡村干部的日常管理,采取随机督查、电话抽查等措施,常态化对乡村干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对政策掌握不清楚的,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切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责任领导:杨尚科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和19村
整改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
(二)驻村帮扶方面
问题2:个别工作队驻村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业务不熟悉。清水县个别村驻村工作队工作不扎实,特别是对村中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提升履职能力。始终把学习作为提升驻村帮扶工作队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的重要措施,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和“练兵比武”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镇关于驻村帮扶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二是突出帮扶重点,推进强村富民。积极发挥帮扶单位行业优势和自身工作优势,积极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专项排查,开展入户走访宣传政策、化解矛盾纠纷、帮助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的同时,引导群众积极发展产业、参与环境整治。三是多层次、全方位从生活精神上加强对农村独居和留守老年人关心关爱,切实把对特殊群体的老年人关爱工作落实到细微之处。四是加强纪律管理。认真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通过随机督查、钉钉打卡等方式对镇村两级干部、驻村工作队成员工作、值班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责任领导:杨尚科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和19村
整改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
(三)政策宣传方面
问题3:防返贫监测和帮扶等政策宣传不到位。综合核查发现,政策宣传不广泛、不深入,清水县某村部分农户仅了解低保政策,对产业奖补、自己是否加入合作社、入股分红等情况说不清;第三方抽查天水市的1971户(不含排查户),有161户农户不知道防返贫相关政策,占比8.17%。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农业农村局、医保局、人社局关于产业、医保报销、劳务补助等政策标准,梳理印发政策宣传清单,通过“大喇叭”、微信群、户内发放清单、上门宣讲、组织会议宣传等途径,全面加强乡村振兴帮扶措施的政策宣传力度。二是抓好对接落实环节,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产业落实全过程,对户内有意愿的产业项目,必须要讲清楚申报条件、补助标准、如何验收、拨付资金。对户内不能落实的产业,要解释清楚不能落实原因,通过引导群众全面参与,扫除产业扶贫政策盲区。三是抓好政策落实清单、产业政策落实情况告知单的制定、运行,保证2023年到户政策落实清单、产业政策落实情况告知单及时制定、上墙,并向户内明白人逐项讲解享受项目的名称、补助金额、项目落实单位等要素。四是积极运转社员证、股权证,组织加入合作社的社员参加合作社的运营生产管理,切实带动群众实现增收。五是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对群众所享受政策及政策落实花名册在镇村指定位置限时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随时查阅了解。
责任领导:王建鹏
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工作站、19村
整改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
(四)健康帮扶方面
问题4:慢病报销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第三方调查天水市患慢病的1167户中,261户未办慢病卡,其中不知道办理政策的有100户,占比30.86%;综合核查发现,全市有23户有慢性病患者农户没有办理慢病卡。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入户走访,加大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利用海报、折页、宣传栏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使群众能详细的了解我县医保政策。二是定期组织白驼卫生院开展义诊活动,现场发放医保政策宣传折页,解答群众疑问,切实提高健康扶贫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公众知晓率。三是督促村医在日常工作中通过上门对慢性病进行随访、健康宣传、政策宣讲,对需要新办理慢病卡的慢病患者督促到定点医疗机构做相关的检查,接受治疗,办理慢病卡。四是对慢病患者已办理但过期的慢病卡,村医将已过期的慢病卡及相关资料收集齐全,统一上报卫生院,再由卫生院人员负责到县医院统一去续办,最后交于慢病患者手中继续使用。
责任领导:赵文辉
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工作站、白驼中心卫生院和19村
整改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
(五)饮水安全方面
问题5:饮水设施管护有漏洞。个别农户自来水存在冬季冻管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利用会议宣讲、公众号、微信群、朋友圈、乡村大喇叭等方式,持续加强农村冬季安全用水和冬季自来水防冻措施的宣传,引导群众形成科学的饮用水安全理念,形成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村组干部进村入户排查摸底,排查冻管隐患,并就排查出的冻管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把户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户内不冻管,同时要求农户在冬季及时给水管水龙头穿衣戴帽,御寒防冻。三是靠实责任,将到户管道的隐患按区域责任划分到乡村水电保障员及村组干部,确保责任到位、管理到位,区域的责任人要负责本区域的管道防冻工作,对于裸露在外的管道或不具备防寒的管道及时予以排查摸底,并进行防冻处理,确保主管道和到户管道畅通。
责任领导:贺小红
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和19村
整改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
(六)产业帮扶方面
问题6: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不充分。全市抽查的169户中,有种植养殖产业的129户,其中有70户没有合作社、企业带动或没有参与分红。全市抽查的8家龙头企业、9家合作社和9家乡村就业工厂中,有2家合作社和2家龙头企业联农带农能力偏弱,与农户利益连接不紧密,有3家就业工厂产品种类单一,生产规模小,适应市场能力不足。个别村集体经济发展较为缓慢,培育发展的到村到户特色产业较为薄弱。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利益机制带动增收。坚持把带动农户增收作为扶持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的前置条件,积极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订单种养、土地流转、入股分红、提供托管代种代养、技术服务等形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把农户有效嵌入产业链,带动其发展产业增收。积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吸纳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增加群众收入。二是夯实增收基础。围绕中药材、蔬菜、小杂粮、马铃薯等优势特色产业,在坚持优先保障“三类户”及已脱贫户实施到户产业、重点扶持非贫困户及经营主体建设种养基地的思路下,加大产业扶持政策及资金投入力度,实施产业扶持补助项目,坚持联农带农,全力推动产业扩面增量、提质增效。三是做实特色产业农业保险,有效化解自然灾害风险,减少农户损失。
责任领导:陈鼎
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和19村
整改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
问题7:农产品消费帮扶工作不到位。调查天水市从事种植、养殖的1345户农户中,农产品销售以农户自销为主,通过企业订单、合作社销售、享受消费帮扶的只有36户,占2.68%。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联系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签订收购协议,将订单精准对接到合作社和农户,着力解决农户产品量小、分散难供应的问题。二是驻村帮扶工作队主动作为,了解村内群众农特产品滞销的情况,想办法帮扶农户销售滞销的农特产品,稳定增加了群众收入。三是运用丝路白驼等新媒体平台拓宽销售渠道,依托农场微信公众号、抖音等信息平台,采用“平台+农户”的方式加大促销力度。
责任领导:陈鼎
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和19村
整改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
问题8:入股分红后续监管有漏洞。座谈访谈和查阅资料发现,抽查天水市7县(区)均存在将脱贫户到户产业扶持资金入股投入到村级合作社进行入股分红的情况,但受到疫情、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部分合作社入股分红未及时发放。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资产租赁指导,提高防范风险意识。开展合作社专题培训,专题讲授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与租赁风险防控,夯实村集体资产管理者的风险意识,规范资产租赁业务,提高资产收益率。二是加强衔接沟通,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召开村级集体经济联席会议,通报逾期未及时收回分红和租赁费的行政村,靠牢村级主体责任和理事长直接责任,传导压力抓催收。三是加强集体经济审计,督促各村协助催收。通过开展村集体经济专项审计,深挖资产租赁收益长期拖欠问题,建立有关问题台账,督促限时挂牌销号。
责任领导:陈鼎、王建鹏
责任单位:镇农业中心、乡村振兴工作站和19村
整改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
问题9: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有逾期现象。调查全市1086户脱贫攻坚期内享受扶贫小额信贷贷款的农户,其中98户因个人原因还未还款,占9.02%。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清理贷款逾期农户,摸清弄准逾期贷款未及时归还且未办理续贷手续人员名单,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归还逾期贷款。二是通过召开群众会、广播会等方式,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告知逾期贷款农户未按期归还贷款将造成的影响。三是各村组建工作专班,采取上门催缴、联系担保人等方式,督促农户尽快归还逾期贷款。
牵头领导:赵文辉
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和19村
整改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
(七)就业帮扶方面
问题10:就业稳定性下降。调查天水市脱贫户和监测户中,2022年家中省内县外务工6个月以上的劳动力较2021年减少34户。
整改措施:以脱贫户和监测户中人员为重点,准确掌握全村已输转人数、应出未出的劳动力底数,紧盯有意愿但未外出的劳动力,对比去年输转情况和今年客观实际,分析找准未输出的原因和问题,对脱贫户和监测户中有输转意愿但未外出就业的贫困户劳动力提供“一对一”就业服务。
责任领导:王志荣
责任单位:镇劳务工作站和19村
整改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
问题11:省外务工交通补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第三方调查的天水市脱贫户和监测户中,2022年640户农户家中有劳动力在省外务工6个月以上,有343户农户未享受省外务工交通补助,其中清水县45户;综合核查的169户中,2022年有外出务工的农户146户,其中37户没有享受交通补助政策,占外出务工农户的25.34%。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大喇叭”、微信群等途径,加大省外务工交通补助政策宣传力度。二是鼓励支持劳动力到市外、省外务工,组织输转省外稳定就业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按照每人不超过600元的上限标准分档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组织输转天津市实现稳定就业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每人每月发放稳岗补贴1100元。三是加快交通补助工作进度,确保政策落细落实。督促各村加大资料收集申报进度,做到应补尽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交通补助工作。
责任领导:王志荣
责任单位:镇劳务工作站和19村
整改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
(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方面
问题12:个别监测户纳入时间过长。清水县某村2户农户因大病住院,开支较大,从自主申请到纳入监测均超过2个月,纳入监测时间较长。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农户主动申请、干部走访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社会监督发现、系统数据分析”五个轮子一起转,将常态化监测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六必访”“六必查”与全覆盖核查农户相融合,全面核查农户情况。二是大力推广使用“甘肃一键报贫”系统,按照“接诉即办”“特事快办”要求,及时受理和核查农户申报信息,精准筛查存在致返贫风险农户,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纳入、及时帮扶。三是对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生活陷入严重困难事实清楚、急需帮扶的,经乡村两级确认,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先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的“绿色通道”进行管理,由相关部门和乡村两级第一时间实施帮扶。
责任领导:王建鹏
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和19村
整改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
问题13:部分监测户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部分监测户在纳入以后未享受与纳入原因相匹配的帮扶政策,天水市抽查的516户监测户中,有26户认为帮扶措施一般或不对症,占比5.04%。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人因户分类施策,采取针对性举措、普惠性政策和防返贫保险三类帮扶措施多管齐下的帮扶方式,认真制定完善“一户一策”帮扶计划。二是对风险单一的监测对象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监测对象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三是对有劳动能力的优先采取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弱劳力半劳力的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及时做好兜底保障,落实“防返贫”保险。四是加大帮扶措施录入力度,对已落实的帮扶措施要及时录入国家防返贫信息系统,确保到户扶持及时录入为综合研判风险消除等工作打好基础。
责任领导:王建鹏
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和19村
整改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
(九)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方面
问题14:部分易地搬迁户存在“两头跑”现象。实地调查的202户易地搬迁安置群众中,清水县某村、秦安县某安置区、张家川县某安置区、武山县某安置小区等,共发现66户搬迁户部分业务需要回迁出地办理,存在“两头跑”情况,占比32.67 %。
整改措施:一是我镇部分安置点在建设过程中,同步新建了党群服务中心,搬迁群众在入住新村后能够实现就地办事。二是其余安置点均处于迁出地中心村辐射范围之内,虽然要回迁出地办理业务,但安置点距离乡(镇)、村办事点距离较近,不存在办事不方便的现象。三是将进一步提高安置点所属管理单位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搬迁群众办事效率。
责任领导:王建鹏 王志荣
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工作站、易地搬迁村
整改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
问题15:后续产业就业帮扶力度不大。从座谈访谈和查阅资料情况看,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及就业帮扶工作仍需完善,大部分搬迁群众均未实现就近就业和发展产业。抽查的7县(区)安置点周围产业园区均存在规模小、带动扶持农户能力较弱的问题,调查的202户搬迁群众中,仅有20户农户在安置点周围的园区务工。
整改措施:我镇通过整合使用衔接资金,共在搬迁安置点建成养殖场、加工车间、食用菌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等产业发展项目10项,不断增加安置点周边就业岗位,提高搬迁村集体积累和搬迁群众收入。今后,我镇将持续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一是将通过产业促就业、光伏稳就业、项目扩就业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户家庭实现至少一人就业的目标要求,实现就业百分比稳增长。二是结合我镇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的开展,加大衔接资金争取力度,继续在“十三五”期间建成的集中安置点建设一批村级分布式光伏电站,进一步增加搬迁群众就近就地务工岗位,提高搬迁群众收入及村集体积累。
责任领导:王建鹏 王志荣
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工作站、易地搬迁村
整改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
(十)乡村建设方面
问题16:卫生厕所改造和群众引导仍需持续发力。第三方抽查全市1971户(不含排查户)中,419户家中无卫生厕所,占21.26%;16户家中无厕所,占0.81%。进行过卫生厕所改造的1070户中,有22户季节性使用,占2.06%;有13户表示基本不用,占1.21%;综合核查抽查全市169户中,完成卫生厕所改造的151户,未改造的18户,占10.7%。个别农户水冲式卫生厕所存在冬季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旱厕改造安排部署会议,对旱厕改造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抓好整改落实。二是镇村干部按照分工包靠,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村逐户逐厕查看压水桶、排气管等是否符合标准,检查厕所冲排水设备是否正常使用,对排气管脱落、冲水设备损坏等问题列出清单,一户一台账、一问题一措施,坚持不漏户、不漏厕,保质保量完成旱厕改造排查整改任务。三是通过发放《无害化卫生厕所使用须知》和现场讲解旱厕使用维护细则等,广泛开展旱厕改造使用知识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使用维护方法,扎实做好后期管护工作,及时解决配件更换、设备维修等后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责任领导:贺小红
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和19村
整改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
问题17:部分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短板。清水县某村入户路基本未硬化,农户雨雪天出行极为不便;个别行政村物流无法进村,农户拿取快递不便。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深入摸底。由驻村干部、包片领导和村组干部对各村通村路、公共服务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摸,建立本村问题台账。二是针对存在问题,积极由各村申报各类项目,纳入项目库,全面做好问题整改。
责任领导:王文 王建鹏
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和19村
整改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
(十一)乡村治理方面
问题18:农户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事务知晓度不高。全市抽查的1971户(不含排查户)中,60.43%的农户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情况不了解,53.83%的农户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效果不清楚。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议两公开”民主议事程序,重点落实“成员决议”“决议公开”及“结果公开程序”,制定专门村集体重点事项决策记录,进行详实记录。二是认真落实村集体经济事务公开公示制度,采取召开党员大会、群众代表大会、建立微信群或在村级事务栏进行公示等方式,每月对村集体经济经营状况、经营效果、月收支等壮大发展情况进行公开公示,重点事项随时进行公开公示,全面接受党员及群众监督,切实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事务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责任领导:刘向斌、王建鹏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乡村振兴工作站和19村
整改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
问题19:未广泛推广积分制管理。全市抽查的69个行政村和7个安置点中,仅有少数村(安置点)设有积分超市并在正常运营,抽查的1971户(不含排查户)中,仅有172户农户参与积分制,占比8.73%。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加大力度创建积分超市,建立健全积分制度,完善积分超市设施,进一步扩大积分超市在全镇的覆盖面。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探索文明积分制在各方面的应用,激发群众参与积分超市的动力,提高积分超市群众参与率。
责任领导:王建鹏 郑萧牧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工作站和19村
整改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
(十二)台账资料方面
问题20:收入核算不准确。实地核查发现,各地测算脱贫人口收入和支出时不够准确,尤其对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计算不准不全,甚至忽略农户支出情况,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乡村干部认真学习《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甘肃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评估核查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收入核算业务水平。二是加大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的监测力度,督促乡村干部对农户务工情况和产业发展等情况进行详细排摸,为年底收入核算打好基础。三是加强对农户家庭收入情况的培训,让农户自己会算收入,也能够说清收入,为基层干部核算收入提供真实可靠基础信息数据。四是加大对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组织乡村干部精准采录农户收入信息,同时安排专人加强收入数据检验,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信息线上线下高度一致。
责任领导:王建鹏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工作站和19村
整改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
(十三)收入增长方面
问题21:部分农户收入不增反降。全省人均纯收入8000元以下的脱贫人口6.2万户32.7万人,占全省脱贫人口的5.8%。其中,天水市3.1万人,占全省8000元以下的9.5%。第三方调查全市的1579户脱贫户和监测户,2022年家庭人均收入在6500元以下的有2户,6500-8000元的有87户,8000-10000元的有441户、10000元以上1049户,分别占调查的0.13%、5.51%、27.93%、66.43%。2022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2021年减少227户,占抽查脱贫户和监测户的14.38%,其中清水县36户。从事种养产业的1345户中(含脱贫户和监测户),受疫情、灾情和人工、农资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有413户经营性收入下降,占30.71%;综合核查全市的169户农户中,2022年家庭人均纯收入在8000元以下的10户、8000-10000元的49户、10000元以上的110户,分别占5.91%、28.99%、65.1%。与上年度相比,收入增加的141户、持平的18户、降低的10户,分别占83.43%、10.65%和5.92%。
整改措施:坚持把产业就业作为脱贫人口增收主攻方向,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光伏帮扶、帮扶车间、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态,有效拓宽脱贫人口增收门路,持续增加脱贫群众收入,全面解决个别脱贫户收入不增反降问题。一是围绕万寿菊、马铃薯、干鲜果、畜牧、金银花等重点产业发展,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达标奖补等方式,完善联农带农联结机制,引导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有效嵌入产业链,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二是积极推行“培训机构+劳务中介+就业企业”的培训就业一体化机制,及时与县外劳务基地对接,通过“点对点”“一站式”服务,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用活用好乡村公益岗位,推动就业帮扶车间转型升级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着力提高工资性收入。三是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农村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符合条件的按照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
牵头领导:陈鼎、赵文辉、王志荣
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工作站、19村
整改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
(十四)东西部协作方面
问题22:村村结对帮扶工作不到位。清水县25个脱贫村与天津市河北区25个社区实现结对,但2022年什字村、吊山村、关山村3个村没有提出帮扶需求清单、制定帮扶计划,帮扶活动开展形式单一。
整改措施:积极主动加强与天津市河北区的对接沟通,精准制定帮扶需求清单、帮扶计划,同时严格按照甘肃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精准制定东西部扶贫协作产业合作类资金项目计划,细化完善产业合作类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扶贫带贫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户真正融入产业发展链条。
责任领导:王建鹏
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工作站、童堡村、林屲村、化岭村、高峰村和万安村
整改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
问题23:项目绩效评价质量不高。优质商品肉猪人工繁育及科学防疫示范推广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中“年度设定目标”“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均为金银花、蚕豆、万寿菊等农产品研发目标内容。清水县工业集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红堡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绩效总体目标“年内入驻2家企业”未完成,原计划建设内容“变配电”没有按期安装。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认真学习《甘肃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熟练掌握项目绩效评价程序,促进东西协作项目过程资料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对2022年东西协作项目资料进行全面“回头看”,按东西协作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资料。三是举一反三,树立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工作理念,准确填报每一项数据,确保工作成效。
责任领导:王建鹏
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和19村
整改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
问题24:个别项目验收工作不规范。山门镇马堡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批复建设内容涉及“新建木耳种植大棚、晾晒大棚、养菌车间、菌棒生产车间、土方工程、配套安装室外供水、供电等配套附属工程,安装蒸汽灭菌柜、节能环保锅炉、采购菌棒等”建设内容,但县级验收表中项目验收完成情况中只有蒸汽灭菌柜、节能环保锅炉、木耳菌棒验收内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甘肃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项目管理人员精通项目管理各个环节,尤其是项目验收有关要求,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二是对东西部协作农业项目,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内容实施,全面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责任领导:王建鹏
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和19村
整改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
四、整改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和镇属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考核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首要任务来抓。要切实增强使命意识和担当意识,强化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务实的作风抓好各类问题整改。
(二)把握时间节点,提升整改实效。省上专项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时间紧、任务重,各乡村、镇属个单位要把握好时效节奏,明确阶段性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对即知即改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其他问题要有条不紊推进整改,所有问题必须在8月上旬前整改到位。要建立长效机制,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政策措施、提升工作能力的有效抓手,通过问题整改,切实把基础打牢、短板补齐。各村要对照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指定专人收集汇总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台账分别于6月30日、7月28日分两次报送镇乡村振兴工作站,7月28日前报送整改报告。
(三)加强督促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全镇上下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确保在既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要加强对整改的全程跟踪和督促检查,对整改落实情况要进行督导问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指出,督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抓好整改,确保不影响整改工作大局。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未达到目标要求的,要加强督促督办,对整改过程中消极对待、工作敷衍、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