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白驼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其主要职能是:
(一)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要把经济工作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落实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上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保护基本农田,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抓好粮食生产。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二)搞好公共服务,积极改善民生。加快新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农村公共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抓好新农村建设的知道和规划,改善农村人畜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拓宽服务渠道,健全和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办事制度和程序,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建立政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度等多种措施,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三)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要着力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做好信访和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公共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要个依法履行职责,健全维护农民权益机制,报账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四)推进基层民主,构建和谐农村。加强农村基层党员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农村社会自治功能。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1.设立党委、人大、政府、纪委、人武部机构,分别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地方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履行各自职能。2.设置共青团、妇联和工会等群众团体机构,按照有关法规和章程,履行相应职能。3.党政内设机构设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设置4个党政内设机构。(1)党政综合办公室;(2)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3)民政办公室;(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二)其他事业单位
事业机构设置:清水县白驼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清水县白驼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清水县白驼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清水县白驼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清水县白驼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清水县白驼镇财政管理所、清水县白驼镇扶贫工作站。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76.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6.86万元,上年结转70.30万元(项目未完成,结转下年继续使用)。比2020年预算收入减少424.78万元,下降38.5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村级运转经费未列入预算。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76.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6.86万元,比2020年预算收入减少424.78万元,下降38.5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村级运转经费未列入预算。
(一)基本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6.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5.86万元,公用经费61万元。比2020年预算收入减少424.78万元,下降38.5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村级运转经费未列入预算。
(二)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357.88万元。
2、农林水支出318.98万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与2020年相同增减情况。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20年预算没有变化。
(二)培训费
培训费0.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5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工作需要预算。
(三)会议费
会议费0.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5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工作需要预算。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61万元,比2020年预算没有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1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资产金额为204.99万元。流动资产占34.32%,固定资产占65.68%,无形资产占0%。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2021年度清水县白驼镇人民政府预算公开表
附件
2021年度清水县白驼镇人民政府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