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baotuo/2022-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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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政发〔2021〕165号 白驼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驼镇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 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9 信息来源: 白驼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白政发〔2021〕165号


白驼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驼镇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总支)、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扎实做好第四季度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按照《清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县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清安办发〔2021〕39号)文件精神及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现将《白驼镇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驼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9日


白驼镇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方案


当前,全镇各项重点工作进入攻坚期,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镇省级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实施赶任务、抢工期冲动强烈。同时,随着气温逐渐降低,居民用电、用水、用气聚增,干旱、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多发,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叠加,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及省市县安全生产有关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深刻汲取近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立即组织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城镇燃气、建筑施工、工商贸、旅游景区(景点)、学校、民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餐饮场所、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全方位、地毯式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百日会战行动,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整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组织机构

为强化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白驼镇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宏斌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  文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贺小红  白驼镇副镇长

成  员:陈  鼎  白驼镇人大主席

        齐建强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魏海增  白驼镇纪委书记

        刘向斌  白驼镇党委组织委员、党建办主任

        王建鹏  白驼镇副镇长

        赵文辉  白驼镇副镇长

        王志荣  白驼镇武装部部长

        张  辉  白驼村党支部书记

        申建生  申川村党支部书记

        汪建斌  高峰村党支部书记

        张志军  永安村党支部书记

        成  晨  罗袁村党支部书记

        刘世德  刘坪村党支部书记

        罗菊英  姚黄村副主任

        杨治祥  林屲村党支部书记

        高子勤  杨坪村党支部书记

        刘会明  化岭村党支部书记

        卞跟平  童堡村党支部书记

        刘  涛  路山村党支部书记

        鲁爱斌  鲁家村党支部书记

        张彦明  梨湾村党支部书记

        尚永平  玉屏村党支部书记

        张  斌  芦花村党支部书记

        王永红  折湾村党支部书记

        陈海军  山湾村党支部书记

        杨小斌  万安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贺小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志明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2年2月26日,为期100天。

(一)全面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0日)。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的总体要求、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消除隐患。要将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11月21日至2021年12月20日)。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检查,对高危行业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在集中整治期间至少集中曝光一批(次)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企业。

(三)巩固提高成效阶段( 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2月20日)。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要对百日会战行动进行全面认真“回头看”,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情况、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台账建立情况、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落到实处等情况。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生产经营单位逐一复查到位。

五、组织方式

(一)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自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针对企业生产状况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百曰会战行动自查自改工作方案,按照要求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要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问题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送行业主管部门。

(二)各村全面组织检查。各村委会要全面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因地制宜制定本村总体行动方案,牵头组织所属企业开展百日会战行动,明确整治任务、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对本村监管的企业进行一轮全覆盖检查。特别是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地事故教训,对本村内居民住宅、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以及民用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火灾隐患、电动车充电安全等进行专项整治。

(三)乡镇重点督查。镇政府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指导督促检查各村各行业领域开展百日会战行动,对所监管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督查检查,发现重大问题、制定整改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好隐患和问题的跟踪督办工作。

六、整治重点及任务分工

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制定本村本部门百日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行动范围、行动内容。

(一)非煤矿山领域。严厉打击超层越界、乱采滥挖、无证开采、以探代采和粘土矿企业无任何证照擅自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非煤矿山安全隐患的治理情况,重点排查治理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不按规定自上而下、分层开采,边坡管理不规范,机械设备安全防护不到位,警示标志设置不全,未按规定设置排水渠道,供电线路安装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等问题。

牵头单位:白驼镇应急管理所

配合单位:各有关村委会。

(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在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整治企业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未持证上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断、存在监管盲区;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等问题。在烟花爆竹方面,严格按照“两关闭、三严禁”要求,重点整治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或销售超规格、不合格产品行为;重点排查零售点负责人和销售人员未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尚,现场安全条件与零售点相关要求不符合要求,不按照流向登记采购和销售烟花爆竹产品,异地经营、变相进行二级批发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不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等问题。严厉打击超量储存、暗设仓库行为。

牵头单位:白驼镇应急管理所

配合单位:白驼镇派出所、各有关村委会。

(三)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非营运车辆和农用车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排查临水临崖、连续长陡披、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对桐温公路及乡村道路等危险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疏导和监控;完善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牌和避险车遒、防撞墙等安全防护设施,努力改善通行条件;加大道路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四无”(无牌、无证、无保险、无核审验)车辆以及货车超载、客车超员、客货混装、摩托车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严肃查处乱闯红灯、乱停乱放、乱鸣喇叭、随意掉头、不按分道行驶、摩托车不带头盔超速行驶;整治无证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问题。

牵头单位:白驼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白驼镇派出所,各村委会。

(四)燃气使用。重点排查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露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用具等问题。包括燃气管网、入户管道专项整治,超市、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型公共场所燃气使用方面风险隐患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白驼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白驼镇派出所,各有关村委会。

(五)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整治施工企业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排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施工用电、地下暗挖工程、城市拆迁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未办理开工手续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治理脚手架、“三宝”、“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不符合标准规范的问题;检查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未落实及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

牵头单位:白驼镇应急管理所

配合单位:白驼镇中心卫生院,白驼镇派出所,各村委会。

(六)工商贸领域。重点整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度迟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效果不佳,流于形式,应急救援预案针对性不强,未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等问题。

牵头单位:白驼镇应急管理所

配合单位:白驼镇派出所,各村委会。

( 七)消防安全领域。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超市、学校、医院、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级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等问题;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未落实,消防灭火器材配备不足,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防排烟系统筹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不畅等问题。

牵头部门:白驼镇应急管理所

配合单位:白驼镇中心卫生院,白驼镇派出所,各村委会。

(八)森林防火。包括全镇重点区城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以及穿越林区电力线路、防火隔离带等方面的风险隐患专项整治。

牵头部门:应急管理所

配合单位:远门林场,白驼镇变电所,各村委会。

(九)其他行业领域。旅游、农业机械、民爆物品、电力、特种设备、水利、校园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百日会战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每月至少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至少深入一线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狠抓各项责任措施的落实,全力推动百日行动扎实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检查,铁腕执法。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零容忍”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检查执法。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并责令相关企业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要加强警示教育,在百日会战行动期间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要对全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期间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一次“回头看”,特别是目前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强化整治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切实巩固大排查大整治成果。

(四)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全力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细落实。

(五)压实责任,严肃问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百日会战行动期间,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镇政府将通报批评、组织约谈、严肃问责。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一律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按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建设;对百日会战行动期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予以上限处罚、提级调查,做到坚决以问责倒逼明责履责,起到强化震慑警示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