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白驼镇以“主动创稳”为统揽,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扎实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11月9日,白驼镇综治中心联合白驼派出所、司法所成功调解1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朱某与黄某是远房亲戚关系。2022年3月5日,黄某雇佣朱某和单某等人去邻县学校工地从事教室粉刷工作。3月7日下午4时许,朱某在施工期间,不慎从脚手架摔落,导致(左)根骨骨折,在医院住院治疗11天,自己支付了住院期间的全部医疗费,黄某只支付了2000元赔偿费用。出院后,朱某一直在家中休养,不能干活。在此期间,朱某多次寻求黄某协商赔偿事宜,均没有协商一致。朱某认为黄某安排自己为其提供劳务,但黄某提供的脚手架不符合安全施工条件,导致自己摔落受伤,黄某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调解过程:白驼镇综治中心接到白驼法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委托调解函后,通过电话与双方征询见面调解意见,在经双方同意后,11月9日上午,将双方当事人约至诉前调解中心,镇综治中心组织白驼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及化岭村、姚黄村人民调解员联合“面对面”调处。在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僵持不下,甲方表示自己不懂法律,不愿继续调解,请求代理律师前来参与,随后主持人建议暂停调解,通过“背靠背”调解方式安抚甲方情绪,派出所民警与化岭村人民调解员对甲方释明相关法律,通过之前调解的类似成功案例以案析理,向其梳理利害关系,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详细解答,通过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沟通,双方同意继续调解。主持人以双方亲戚关系入手调解各自退一步,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寻找双方承担“最大公约数”,最终乙方承诺分两次向甲方付清赔偿款3万元,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
调解心得:释法析理的同时还要融情,争取“一件事,一次了”、“少跑一趟路,少花一分钱”,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诉前调解减轻群众诉累,消除隔阂,缓和对立情绪,把纷争解决在初始阶段,达到息诉平怨、促进和谐的效果。白驼镇今后将继续探索“一庭三所”联动联调路径,发挥诉前调解重要作用,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