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inting/2021-00017
  • 发布机构:秦亭镇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秦委发〔2020〕33号中共秦亭镇委员会 秦亭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秦亭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秦亭镇委员会  秦亭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秦亭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根据县委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将秦亭村作为试点村,先行开展改造,并逐步在各村实行,20206月起至20218月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着力解决集体经营性资产归属不明、经营收益不清、分配不公开、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权缺乏保障等突出问题,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力,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力的治理关系。具体任务如下:

1.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继续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再次清查核实,纠正存在问题,健全管理制度,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和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

2.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一是在群众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做好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二是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础依据。三是依法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集体资产股份登记制度,并向其成员出具股权证书。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明确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把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

3.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林地、水面等资源,采取集中开发或者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利用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探索利用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发展相应产业;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项目投入等,采取入股或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与村合作、村企联手共建等多种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探索赋予农民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能;建立运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和“三资”监管平台,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交易。

二、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

1.成立组织。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行政村、镇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秦亭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镇分管副镇长马慧诚任办公室主任。同时,从镇干部中抽调专人成立镇督查指导组,深入各村开展督查指导。各村成立工作组,村“两委”主要成员任组长,成员由村“两委”其他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老党员、老干部等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人组成(原则上每个村民组都要有代表参加),负责具体工作。

2.培训宣传。采用广播、传单、微信、悬挂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产权制度改革,让群众充分理解股改工作是关乎其切身利益、关系长远的重大举措,动员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改革。

3.制定方案。我镇依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各村负责制定本村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对成员界定、清产核资、股份量化、合作社设立等具体环节进行再细化、再分解,明确责任、落实人员,重要事项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交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

(二)实施阶段(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

1.成员界定、清产核资(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

成员界定。各村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制定各村成员确认实施办法,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解决成员边界不清问题。要尊重群众,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并保护好妇女合法权益,要把符合条件的成员都界定出来,范围宜宽不宜紧。成员确认需经农户签字,结果经村两委审核后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清产核资。由村工作组进行全面清查,清查范围包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村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以及用于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的非经营性资产。各村要妥善处理权属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尊重历史、依法办事的原则,解决好债权债务归属这一难题。清产核资初步结果张榜公示后,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经村两委审核后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股份量化、股权管理(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

股份量化。清产核资后,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将经营性资产以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各级各部门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投入、减免税费、捐赠等形成的资产,成员按其所占股权比例享有股权。具体量化事项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

股权管理。股权管理按照“量化到人、权能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的原则,提倡实行户内“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的静态管理模式,保持股权相对稳定。建立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台账,经村两委审核后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组建合作社。在尊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的前提下,根据清产核资确定的可量化经营性资产净额为正值的,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成立经济合作社。

建立健全合作社治理机制。合作社建立后,要制定相关制度,依法维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发展。发挥好合作社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实现资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益最大化、生产经营利润最大化、运营管理规范化,提升合作社运行水平。

颁发证书。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人为基数,户为单位”填制颁发股权证书,作为占有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股份、参与管理决策、参加收益分配、享受股份分红的凭证。

明晰村级组织职能关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合作社负责集体资产的经营和管理,村民委员会承担村民自治事务的基层治理。在坚持村民自治、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实行村委会与合作社“合二为一”,降低管理成本。实行账务分设,将原村民委员会代管的各类资产收归合作社统一管理,并对现使用的中农信达农村经营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管理、股权管理等模块,以满足管理需要。

(三)总结阶段(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

股改工作完成后,对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方案、决议、摸排登记、成员确认、清产核资、股权设置、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等重要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总结完善,建立账目,制作版面,建立农村集体产权管理长效机制,同时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等工作。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镇级领导联系制度,每个村明确一名村级领导具体联系推进,各村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股改工作。

2.明确部门职责。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加强有关政策宣传;负责制定产权抵押、担保等配套政策,依托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做好集体土地、房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镇财政所负责保障股改工作经费落实,并对改革配套政策给予资金保障;镇派出所负责提供户籍资料。

3.严格督查考核。建立日常督导与专项督查制度,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日常督导,镇党委政府督查对各项任务的落实和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围绕清产核资、成员确认等,深入各村进行督查指导,集中攻坚。股改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全镇目标管理考核。


中共秦亭镇委员会  秦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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