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秦亭镇刘峡村新建标准化养殖基地项目项目
实施方案公示
项目名称:清水县秦亭镇刘峡村新建标准化养殖基地项目
项目文号:政府发[2024]15号
项目资金来源:衔接资金和其他资金
项目建设地点:秦亭镇刘峡村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圈舍2栋共1560平米,堆粪棚120平米;购置采暖系统、排污系统、自动料线2套,购置10孔食槽40组,60吨地磅1台。
项目施工方:秦亭镇人民政府 产生方式:新建
项目施工期限:2024年3月-2024年6月
项目受益对象:监测户和脱贫户
项目绩效目标:年上养生猪3500头,纯收入达到63万元。
项目群众参与利益连接机制:带动10户监测户增收
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秦亭镇人民政府 杨旭刚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4日—3月23日
举报电话:0938—7151249(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清水县秦亭镇刘峡村民委员会
清水县秦亭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4日
清水县秦亭镇刘峡村新建标准化养殖基地项目实施方案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效促进畜牧养殖业扩群增量、提质增效,持续推进全镇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助力群众增收,按照《清水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清农领办发【202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抓国家、省、市、县重视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机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充分利用刘峡村良好的资源条件,发展壮大生猪养殖产业规模,促进畜牧养殖产业现代化、集约化、精细化发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发挥政府的引导指导作用,集成政策优势,整合各方资源,做好财政扶持、土地流转、金融支持、科技指导等系列化服务,为畜牧养殖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坚持集中布局、突出重点。本着集中布局、连片发展、多点推进的原则,根据村情实际,综合土壤、交通、水电供应、是否便于管理等条件,确定适宜生猪养殖地块,周密部署、深入工作,做好土地流转与预留,积极促进畜牧养殖产业集中发展,形成规模优势,体现产业特色。
——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坚持实事求是,从资源条件、经济条件和农民的生产能力出发,科学谋划畜牧养殖产业发展方向、建设模式、养殖种类。建设标准要坚持经济适用、效益优先的原则,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
——坚持标准生产、品牌推进。按照农业标准化生产要求,建立健全生猪养殖产业发展的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要选择市场前景好的品种,从科学化养殖入手,积极生产适销对路的高品质产品,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三、投资概算及建设规模、运营模式
(一)投资概算
项目预计总投资651.006766万元,其中:投入财政衔接资金164.006766万元,经营主体自筹487万元。
(二)建设规模
1.衔接资金164.006766万元,用于新建圈舍2栋共1560平米,堆粪棚120平米;购置采暖系统、排污系统、自动料线(带上料塔)2套,购置10孔食槽40组、60吨地磅1台。
2.自筹资金487万元,用于新建圈舍1栋720平米,场地平整及接通水电等;自动料线(带上料塔)1套,排污系统,购置10孔食槽20组,干湿分离机1台,上料车2台,冲洗车2辆,高压冲洗车1辆,购买育肥猪及饲料等。
(三)运营模式
项目由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主管,我镇具体实施,项目建成资产移交后由我镇监管,项目投入的财政衔接资金形成的资产确权移交到刘峡村,归村集体所有。采取村集体自营或租赁的形式实施,自营形式,收益归村集体所有;租赁形式,村集体将资产租赁给投资的经营主体运营管理,村集体和经营主体签订租赁协议,镇政府为监督方,协议期至少3年。镇、村两级做好资产监管,防止资产损毁、流失,确保保值增值。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4年1月至3月中旬)
成立秦亭镇标准化养殖基地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养殖基地建设相关事宜,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和生猪养殖产业建设动员大会,宣传政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扎实做好项目选址、土地流转、地表作物清理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二)深入实施阶段(2024年3月中旬至6月下旬)
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综合考虑村庄区位、人口、土地、产业、资源、发展趋势等因素,制定完善标准化养殖基地项目实施计划,在阳光平台进行招投标,全面组织开展实施建设工作,全程搞好质量监督工作,力争于6月30日前完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4年7月中旬)
项目完工后,由分管领导和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对项目进行自验,出具自验报告,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工程实施审计和拨付资金。
(四)总结完善阶段(2024年7月下旬)
在整个项目完成以后,对项目进行公示,由群众监督。同时总结项目建设中经验,为以后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奠定基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郭志斌、镇长张怀民任组长,武装部长王俊强为副组长,刘峡村党支部书记等为成员的畜牧养殖产业发展工作专班,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督促推进、检查验收等工作。由王俊强具体负责养殖基地建设调度协调、土地流转、金融支持、科技指导等服务。
(二)加强财务管理,保障项目资金安全。确定专人负责,专款专用,按项目进度实时报账;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批复内容实施项目,不得超项目计划和批复内容实施,更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偷工减料,确保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规范、项目成效明显。项目受益村刘峡村以村为单位对项目名称、受益户姓名、项目建设内容、资产权属、预期效益等在村内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后续管理,确保项目稳定收益。项目实施完成后,投入财政衔接资金形成的资产确权移交到刘峡村,归村集体所有。资产移交后,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履行日常监管职责,督促项目规范经营,按利益联结机制要求按时分红,确保项目能为所在村增加村集体经济积累和带动农户增收,达到项目预期效果。
清水县秦亭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