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清自然资源发〔2020〕275号清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生态护林员劳务协议到期考核续聘的通知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生态护林员续聘程序严格开展续聘工作,根据原村续聘原则,对全镇4名到期生态护林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全部符合续聘条件,(具体见附表),现将续聘结果予以上报,请审示。
特此报告
山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