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城乡党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扫黑除恶斗争重点市整改工作,不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根据《天水市扫黑除恶斗争重点市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清水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6号文件《清水县扫黑除恶斗争重点市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乡工作实际,新城乡党委政府经研讨会议商议决定,在下发文件的七方面31条问题中认领整改五方面19条问题: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抓好抓实 2022 年常态化扫黑除恶“十件实事”,聚焦反馈问题,思想上高度重视、整改上综合施策、督导上压茬推进、根子上彻底解决,紧盯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不放,紧盯“保护伞”“关系网”不放,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坚持问题整改与持续加力相促进,坚持综合治理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深入彻底;深挖打击“保护伞”有力推进;坚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完善健全,确保全乡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取得新突破、新成效、新进展。
二、整改任务
(一)政治站位方面
1.有的村和乡属单位领导干部存在盲目乐观、小胜即满思想,认为办几起涉黑涉恶案件,打掉几个涉黑涉恶团伙,铲掉几个霸痞,就可以“收兵”。
整改措施:(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扫黑除恶斗争的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更是一场主动出击仗,既要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还要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增强斗争的前瞻性、预见习和针对性。(2)深入开展线索核查。乡派出所牵头,坚持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3)倒逼工作责任落实。乡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对扫黑除恶工作不重视的村支委和乡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工作提醒和约谈,不断压实责任,力戒过关收场的心态和消极应付的想法,切实消除盲目乐观心理,做好打持久战的心里准备。
责任单位:新城乡党委、政府,各村、乡属各单位
责任领导:新城乡党委书记王艳花、新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建新、新城乡政法委书记窦文水、乡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2.部分乡属单位和部分村支委认为当地经济落后、民风淳朴,不易滋生黑恶势力犯罪,无黑可扫无恶可除。
整改措施:(1)开展专项调研。由乡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带队,按照包抓联系村和乡属单位,深入村和乡属单位研判治安形势,分析本村、本单位领域涉黑涉恶犯罪主要特点和成因,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线索,真正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2)梳理一批重点线索。按照黑势力组织犯罪清零、恶势力犯罪集团清零、辖区黑恶霸乱清零、无涉黑涉恶问题“四个清零”的总体目标,分村、分单位领域组织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排查大核查行动,系统梳理串并治安、信访等案件信息,分级分类开展研判。(3)帮教一批重点人员。各村委、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重点部位防控、重点人群管理和帮教工作,态度坚决地支持保护群众揭发涉黑涉恶人员,引导群众打消思想顾虑,积极配合乡级派出所和司法所、综治中心、乡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开展摸底排查调查取证等工作。
责任单位:新城乡党委、政府,各村、乡属各单位。
责任领导:新城乡党委书记王艳花、新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建新、新城乡政法委书记窦文水、乡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有的领导干部存在消极畏难情绪,担心打多了影响当地发展环境和干部队伍形象,不想打不愿打,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不真打不深打。
整改措施:(1)持续深化理论学习。组织全乡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再学习,不断压实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实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和各乡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工作责任,打消领导干部消极畏难情绪,发动全身心投入扫黑除恶斗争。(2)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开展至少1次自我检视剖析活动,各村、乡属单位要深入查摆领导干部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存在的消极懈怠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持续掀起扫黑除恶强大攻势,切实解决不真打不深打的问题。(3)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各村、乡属单位自上而下开展至少1次党员干部扫黑除恶斗争谈心谈话活动,着重围绕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认识、身边有没有涉黑涉恶线索、今后工作如何开展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谈话,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各村、乡属单位自我检视剖析问题情况和谈心谈话活动开展情况于11月29日前报乡扫黑办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新城乡党委、政府,各村、乡属各单位。
责任领导:新城乡党委书记王艳花、新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建新、新城乡政法委书记窦文水、乡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有的村、乡属单位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没有真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整改措施:(1)严格责任落实。进一步压紧靠实各村、乡属单位主体责任,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领导责任和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2)强化督导问责。坚持以督查、检查、通报、约谈、问责等方式倒逼各村、乡属单位责任落实,不断加强监督检查问责力度,对推动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有乱不治及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村、乡属单位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单位:新城乡党委、政府,各村、乡属各单位。
责任领导:新城乡党委书记王艳花、新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建新、新城乡政法委书记窦文水、乡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各村领域乱点乱象整治、问题线索和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还需持续发力。
整改措施:(1)加强学习。严格按照县扫黑办下发的6、7号文件精神,深入学习,研究建立情报研判会商、信息交流共享、形势分析研判工作机制,组织各村、乡属单位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期召开情况会商研判会,通报情况、交流信息;不断健全涉黑涉恶线索排摸移交、责任领导: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
责任单位:新城乡党委、政府,各村、乡属各单位。
责任领导:新城乡党委书记王艳花、新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建新、新城乡政法委书记窦文水、乡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6.个别村和乡属单位查摆问题“踢皮球、打太极”,谈成绩头头是道,谈问题点到为止,找问题眼睛向下。
整改措施:(1)健全完善扫黑除恶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分解扫黑除恶斗争职责任务,把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工作落实作为衡量工作质效的关键,各村、乡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到主动担当不推诿,履职尽责不扯皮。(2)分级分类落实督导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既了解掌握工作实绩,又把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各村各单位推动工作的主攻方向,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实事求是、不怕暴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敢于担当讲真话、干实事、抓落实,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职尽责,全面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水平。
责任单位:新城乡党委、政府,各村、乡属各单位。
责任领导:新城乡党委书记王艳花、新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建新、新城乡政法委书记窦文水、乡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7.督导检查作用发挥不到位,追责问责机制还不健全。
整改措施:(1)严格督导检查。坚持把督导检查贯穿扫黑除恶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督导检查工作制度,不断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乡扫黑办成立专项督查组,每月对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和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至少开展1次督查检查;新城乡党委组织专门力量,聚焦重点场所、关键区域和行业领域持续开展自查,切实推动各村、乡属领域解决重点、难点、赌点、痛点问题。(2)强化结果运用。健全完善扫黑除恶责任追究机制,充分运用通报、约谈、问责等多种方式,乡扫黑办每月对督查存在问题进行一次汇总通报,连续通报2次或累计通报3次的对村、乡属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工作组织推动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有乱不治及线索排摸核查工作滞后、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村、乡属单位提请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严肃追责问责,并在年度平安建设考核中予以扣分。
责任单位:新城乡党委、政府,各村、乡属各单位。
责任领导:新城乡党委书记王艳花、新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建新、新城乡政法委书记窦文水、乡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二)线索排摸核查方面
1.线索摸排不够深入,各村、乡属单位自查排摸线索的数量不多、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1)深化线索攻坚行动。按照《2022年清水县扫黑除恶斗争线索排查核查工作方案》要求,新城乡党委组织开展为期一月的线索排查攻坚行动,进一步压实扫黑除恶斗争、养老诈骗线索排查核查责任,实现线索排查、核查、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各村、各成员单位于每周五上报本村、本行业领域线索排查情况汇总表。(2)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深入排查掌握涉及黑恶霸痞势力及其“关系网”“保护伞”、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政法单位及相关领域监管单位涉黑涉恶“腐伞渎”问题线索,强化线索分析研判,准确把握规律特点,力求做到各类线索全面排查到位、清仓见底,为精准打击、惩腐打伞、基层党建、行业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和信息支撑。
责任单位:新城乡党委、政府,各村、乡属各单位。
责任领导:新城乡党委书记王艳花、新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建新、新城乡政法委书记窦文水、乡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2.各村、各乡属单位线索排摸不主动、不扎实、不深入、不全面,手段和方式单一。
整改措施:(1)持续宣传发动。乡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村要结合《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向全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和举报内容,广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兑现举报有功人员奖励措施,动员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线索。(2)拓宽线索渠道,各村、乡属单位要在加强面上排查的同时,结合警情处置、执法办案、处理信访案件等工作,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排查掌握深层次、内幕性、高质量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压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行业监管单位直接责任,督促落实“七站八场”等基层单位线索排查责任,以发现黑恶霸痞势力、乱点乱象、监管漏洞、“网伞腐渎”方面线索为重点,对领域内存在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向县扫黑办、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移交一批有价值的问题线索。(4)注重网上监测。坚持面上排查和面下监测相结合,派出所充分发挥网络作用,采取网络监管、网上巡查、关键词搜索等方式,加强线索排查,确定一批重点人、重点事,顺线开展调查核查工作。
责任单位:新城乡党委、政府,各村、乡属各单位。
责任领导:新城乡党委书记王艳花、新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建新、新城乡政法委书记窦文水、乡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3.线索核查办理质效不够高,个别村和乡属单位整治线索办理不够有力,核查的不够深入、办结的时效性不强。
整改措施:(1)严格线索办理程序。围绕12种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线索核查责任,充分发挥乡扫黑办线索管理职能作用,实行各种服务中介机构的监管,依法查处打着物业管理、租赁中介、工程建设等旗号进行骗钱害人的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引发不稳定因素。(3)全面消除隐患。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为契机,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各类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命案治理,全面消徐各类治安风险隐患。确保年底我乡各类治安案件同期有所大幅下降。
责任单位:新城乡党委、政府,各村、乡属各单位。
责任领导:新城乡党委书记王艳花、新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建新、新城乡政法委书记窦文水、乡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三)打击整治方面
1.在排摸打击整治黑恶势力霸痞、团伙、集团犯罪方面还需持续发力。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部署要求,始终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加强破案打击力度,坚持以打深打透、除恶务尽为目标,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苗头,不断加大线索排查核查力度。乡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定期对全乡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不断找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力求发现和深挖打掉隐藏较深、洗白较早、关系复杂的黑恶势力集团,坚决做到打深打透、除恶务尽,不断巩固扩大破案打击战果。
责任单位:新城乡党委、政府,各村、乡属各单位。
责任领导:新城乡党委书记王艳花、新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建新、新城乡政法委书记窦文水、乡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2.“黄赌毒”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力度还不够大。
整改措施:(1)深化专项整治。乡派出所牵头负责,会同乡综治中心、各村、各乡属单位深入开展突出问题违法犯罪打击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加大对各类复杂场所的监管执法。(2)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查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现象,严防黑恶势力滋生发展,加大对盗窃、抢劫、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等多发性犯罪的防范打击力度,有效减少发案。(3)全面消除隐患。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为契机,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各类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命案治理,全面消徐各类治安风险隐患。
责任单位:新城乡党委、政府,各村、乡属各单位。
责任领导:新城乡党委书记王艳花、新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建新、新城乡政法委书记窦文水、乡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3.防范特殊人群参与黑恶势力的工作还需加强。
整改措施:乡派出所牵头负责,司法所配合持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管帮教,健全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管排查机制,认真落实好教育、培训、帮扶等帮教监管措施,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坚决防止被黑恶势力拉拢利用,切实筑牢防范打击黑恶势力和“村霸”的基础防线。新城乡司法所要持续抓好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排查摸底工作,做到不漏一人,跟进做好帮教工作。
责任单位:乡派出所、乡司法所。
责任领导:赵翊斌、成增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四)组织建设方面
1.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还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对今年全乡排摸确定的1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按照“一支部一方案”“一问题一措施”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包抓制度,农村领域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继续落实1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村,1名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村,1名第一书记驻村,1个县以上机关单位结对的“四个一”
看整顿措施是否落实,看整顿成效是否明显”的“四看”措施深入开展整顿成效测评,确保不转化不脱钩,软弱涣散村党组全部整顿提升。
责任单位:中共新城乡党委、政府
责任领导:王艳花 张建新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五)组织领导方面
1.各单位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还没有完全抓在手里,对一些重点问财产题、难点问题研究、协调、推动不够及时。
整改措施:(1)认真履职尽责。主动将总揽工作全局、协调参战各方的责任扛在肩上,各村、各乡属单位要定期向乡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派出所和有关单位依法履职。 (2)健全完善制度。坚持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组织召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和协调推动会议,持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坚持和完善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制度、研判机制,协调统一执法思想及时解决认识分歧,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落实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决策部署。
责任单位:新城乡党委、政府,各村、乡属各单位。
责任领导:新城乡党委书记王艳花、新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建新、新城乡政法委书记窦文水、乡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2.各村、各乡属单位对本村、本单位扫黑除恶斗争具体工作协调推动不到位,督促指导工作落实力度不够大。
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各村、各乡属单位扫黑工作职责,压紧靠实主要负责同志工作责任,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月例会制度,强化协调共商、线索移交、责任倒查等机制,对扫黑除恶斗争运行不畅、慢作为、不作为等问题及时研究推动。建立工作月通报制度,对各村、各乡属单位常态化扫黑除恶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通报情况纳入年终平安建设考核。
责任单位:新城乡党委、政府,各村、乡属各单位。
责任领导:新城乡党委书记王艳花、新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建新、新城乡政法委书记窦文水、乡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3.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督导检查还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乡扫黑办对各村、各乡属单位贯彻落实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导、督查、通报。各村、各乡属单位要结合年度工作考评,深入本村本单位领域开展督查指导,推动层层传导压力,逐级靠实责任,切实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强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任务抓实落地、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新城乡党委、政府,各村、乡属各单位。
责任领导:新城乡党委书记王艳花、新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建新、新城乡政法委书记窦文水、乡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4.《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还需加强。
整改措施:坚持把《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作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总牵引,按照“五项宣传贯彻活动”和“15项活动举措”的部署要求,对《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规定的职责任务逐条逐项进行梳理,持续保持宣传贯彻的良好氛围。今年来确定的各项宣传贯彻活动要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
责任单位:新城乡党委、政府,各村、乡属各单位。
责任领导:新城乡党委书记王艳花、新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建新、新城乡政法委书记窦文水、乡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三、整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部署要求,深刻认识整改工作对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意义,及时成立相应整改工作机构,切实抓好各类问题整改。要认真对照《清水县扫黑除恶斗争重点市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主动认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成所有具体问题整改。
(二)靠实整改责任。新城乡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单位整改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及时组织推动,确保整改工作责任明确、落实有力、成效明显。各村、乡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落实行业领域治理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整改工作与行业整治工作紧密结合,坚决防止乱象演化成涉黑涉恶问题。对整改不力、进度缓慢的将通报、约谈,对认识不深入、行动不及时、整改不到位或敷行整改、虚假整改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健全整改机制。新城乡党委成立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建立研判会商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对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研究,确保整改任务全面有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