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incheng/2023-00005
  • 发布机构:新城乡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新城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村级河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2 信息来源: 新城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各村党总支、党支部,村委会:

按照《中共清水县委办公室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委办[2017]124号)要求,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乡党委领导同意,对我乡部分村级河长予以调整。现将调整的村级河长通知如下:

杨河村:  南永昌   樊河新城乡杨河村段村级河长

张河村:  燕林林   汤峪河新城乡张河村段村级河长

请新更换的村级河长及时开展巡河,认真落实河长制安排部署。